| ||
| ||
|
□林振荣
小荷才露尖尖角:
中国民族保险业的第一次试水
近代上海开埠后,因商立市,由市而兴,城市的崛起仰赖外贸口岸的勃兴,更离不开保险业的支撑。涉外贸易的兴盛使国人对保险行业的接受之快远超对银行业的认识——很浅显的道理,贸易与保险互为倚重,没有保险单,进出口货物根本无法装船启运,钱庄银号也不会提供周转资金——由外商泊来的现代商业保险,以其特有的安全保障作用,成为中国商人在水运口岸最先接受的新事物。
外国保险业的纷至沓来、抢滩登陆,客观上起到了示范引导、人才培养、舆论造势的作用,最终在上海催生了中国民族保险业。
外国洋行初则为了寻求安全保障而被动代理保险,到后来尝到了甜头而纷纷自设保险公司,保险业渐而成为其对华贸易投资所倚重的屏障,反过来更促进了口岸经济的繁荣。外商保险机构在拓展保险市场的过程中,为了能使华人接受,迅速实施了资本和管理层面上的本土化,着力吸收华人富商入股,利用华商买办招揽业务。华人董事和买办参与洋行业务经营、代表外商议定价格、订立合同,从中获取薪水和佣金。他们耳濡目染,熟悉保险业经营的规章和策略,懂业务,有资金,尤其是外商投资保险事业获取的高额利润,深深刺激着他们,使他们自觉成为创办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先导。
洋行还利用报纸这种新式媒体,大量刊登广告招揽客户,当时的《上海新报》和《申报》上,洋行的保险广告占了比较多的版面。在此影响下,中国一些思想理论家开始通过报刊向国人介绍西方的保险业经营,魏源、郑观应、洪仁玕、王韬等纷纷著书撰文传播保险思想,倡导自办保险,这些保险普及活动,无疑为民族保险业的诞生进行了前期舆论宣传。
纵览19世纪中后期,先后有160家外商保险机构在上海营业,俨然发展为欧美各国保险业的远东中心,尤其是1899年外商火险公会成立后,更是成为节制香港、汉口、天津等商埠外商火险公会的总枢纽。当时的保险业务大都是先营水险,逐渐向水火险(含海陆运输险)方向拓展的,当火险登堂入室,对城市防范火灾隐患的作用显现,企业商铺乐于参保时,这些保险活动在上海的流行,对于善于接受新鲜事物的上海人来讲,无疑起到了启蒙和激励作用。天时地利人和,机缘巧合,中国民族保险业在上海瓜熟蒂落,呱呱坠地。
同治四年(1865年)5月25日,闽粤著名商号“德盛号”在上海创设义和公司保险行,这家由英国怡和洋行买办为华商运货便利而筹设的保险行是目前所知中国第一家自办保险机构。该公司在这年5月27日的《上海新报》上刊登了一则“新开保险行”的启事(也是目前发现最早的华资保险公司广告),启事全文如下:“谨启者:自通(商)以来,设有保险之行,以远涉重洋,固能保全血本,凡我华商,无不乐从而恒就其规也。由来虽久,无如言语不同,字样迥别,殊多未便。爰我华商等议开义和公司保险行,保家纸系写一面番字,一面唐字,规例俱有载明,并无含糊。倘如贵客商有货配搭轮船或是夹板往各口者,请至本行取保,决不至误,特此布闻。同治四年五月初一日,上海德盛号内新开义和公司保险行启”(如图9)。义和公司保险行的相关史料,虽仅这短短的170多字,却蕴含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从这则开业广告中,至少我们可以得到这样几方面的信息:其一,参加保险已被中国商人所普遍接受,“凡我华商,无不乐从而恒就其规”,人们已经意识到在风险极大的远洋运输中,依靠保险可以消除这种风险;其二,义和公司保险行在管理上仍依照西方模式,其业务范围狭小,仅限于承保货物运输险,尚未开办船舶险及其他保险业务,它没有能力或不愿对船舶进行保险;其三,为捍卫民族尊严,便利华商投保,规定在保险单上采用一面汉字,一面英文,创保险业的先例。至于义和公司保险行的资本金额、业务经营情况、何时停办消失等,均已无从查考。但可以揣测出由于资金缺乏未能持续发展壮大,无法与洋人保险行竞争的境况,犹如蜻蜓点水一般,很快就销声匿迹了。
义和公司保险行的创办,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为民族保险业的勃兴开辟了先河。义和公司保险行的失败,也印证了仅仅依靠中国商人自身的力量,尚无力在商业保险这一新兴行业撼动外商保险业的垄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