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 12月17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了《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20条改革举措。上海本轮改革的突破点是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而政府要以出资人身份从“管国企”转为“管国资”。
根据改革目标,上海将在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发力:形成2-3家符合国际规则、有效运营的资本管理公司;5-8家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跨国集团;8-10家全国布局、海外发展、整体实力领先的企业集团和一批技术领先、品牌知名、引领产业升级的专精特新企业。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共分7个部分,分别从加快国资与产业联动调整、优化国资布局和结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立足本土融入全球、提高国际竞争力,优化国资监管体系等多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举措。
上海是我国地方国资国企的“重镇”。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上海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64万亿元(含金融保险企业),其中,地方国有企业国有权益1.41万亿元。
对于未来的国资布局,此次“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要求:“将国资委系统80%以上的国资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
在备受关注的国企用人和激励机制方面,上海提出“全面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合理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符合法定条件、发展目标明确、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可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案”。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还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据介绍,对竞争类国企,上海要求“能整体上市的要尽快上市”,不能整体上市的,也要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企,也要按照市场规则,提高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能力。
在深化国资改革过程中,上海此次还强调“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