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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山大”催生猝死保险

发布时间:2014-01-08 10:18:50    作者:王方琪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熬夜、加班劳累易诱发猝死。  CFP/图

2013年12月30日下午,广东一位大学生连续熬夜到凌晨3点之后猝死,而在此之前,河南《南阳日报》一名35岁的记者在上班途中猝死。一系列猝死事件的发生引发了社会关注,而保险公司从中也发现了新的商机。保险公司在加强保险宣传的同时,开始推出专属保险产品,其中招商信诺的“珍护无忧压力山大保险”已经面市。保险界人士认为,针对某种特定疾病的保险产品因其定位明确、价格低廉逐渐受到市场关注。

“压力山大”

推升猝死事件频发

猝死是指自然发生、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也叫急死,即看来貌似健康的人或病情经治疗后已稳定或正在好转的患者,在很短时间发生意想不到的非创伤性死亡。世界卫生组织规定:发病后6小时内死亡者为猝死,多数学者主张为1小时。许多疾病、剧烈运动、某些药物等都可以造成猝死,其中多数是心源性猝死。

近年来城市年轻白领猝死的事件频频出现,这和生活压力加大,高危行业增多有很大关系。《南阳日报》猝死的记者曾经3次到汶川灾区采访,工作勤奋。据悉,该记者可能是因为过度疲劳诱发的心源性猝死。

过劳导致猝死的案例不胜枚举。2012年,在不到3个月内就发生过4名投行精英猝死的事件发生。这些英年早逝的投行精英们,最大年龄为44岁,最小则不到33岁。

据调查数据,中国每年“过劳死”60万人,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高达90%的职场人士每天工作时间都超过8小时,多数人回家后仍需继续工作,高压导致了国人普遍都存在健康问题,猝死的阴云笼罩在过劳人群头顶。

猝死的保险理赔

平安人寿理财规划师郝女士告诉记者,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一年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明确,猝死并非意外范畴。因此,意外险已经无法保障猝死风险。

据介绍,猝死属疾病身故范畴,两全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都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其中就包含了猝死的保障责任。其次,附加定期寿险、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的附加重大疾病保险,这些也有猝死的保障责任。

郝女士介绍说,猝死事件频频发生,许多客户增加了寿险的保额。

今年41岁的石先生是一家IT杂志的负责人,因为经常出差他购买了充足的意外保险。当他得知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理赔范围之后,他又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定期寿险,保额50万元。工作劳累的石先生表示,他对猝死保险很感兴趣,自己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万一身故,一定要留给家人充足的经济保障。

这些保险产品都不是专门针对猝死的,因而投保时保费比较高。

“针对高压力人群推出专门的猝死保险产品,可以降低投保人的成本支出。”招商信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目前,IT行业和媒体行业的从业人员因为从业压力比较大,比较关注猝死保险。对于专门的猝死保险,石先生说,这种保险的价钱非常低,每年买一份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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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与重大疾病保险

猝死的重大疾病保险赔偿,根据猝死的后果分两种情况:死亡的和健在的。死亡的:有病理明确的具体死因的,可以比照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定义,符合的予以赔偿。如没有进行病理或尸体解剖,进行推定的,根据《保险法》和相关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受益人在索赔时原则上应承担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的证明责任。对于健在的,即猝死后抢救过来的,应根据相关诱发疾病及恢复状况,参照是否符合重大疾病定义,是否达到重大疾病的标准,考虑是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