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与传统寿险产品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不是针对死亡后的给付,而是以疾病诊断为依据给付一次性保险金,可以使罹患重大疾病的被保险人在生存期间,能够有较多的资金完成疾病的治疗和康复,弥补因丧失或降低工作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帮助维持生活水准,避免陷入财务困境,因此又被称为“活的保险”。可以说,寿险产品是对家人的财务保障,而重大疾病保险主要是对被保险人自己的财务保障,因此被认为是“改变生活模式”的产品,能给客户带来“心灵的宁静”。
重疾保险金可用于以下几个用途:一是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二是提供照护和康复费用。支付罹患疾病后的长期照护、康复治疗等费用。三是维持生活费用。支付为维持日常生活所需的费用,例如日常生活费用、子女教育基金等。四是定期还款费用。偿还各种贷款,如房屋贷款、汽车贷款等,以确保家庭生活的稳定。五是补偿收入损失。补偿暂时或永久失去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家人照料被保险人的收入损失等。
重疾险在发展过程中屡屡创新。
1.少儿重疾产品
1991年,南非Crusader寿险公司与英国巴林银行合资成立Pegasus寿险公司,在英国市场开发推出少儿重疾保障,最初是附加在父母的保单中,为其6月至21岁的孩子提供重疾保障。目前,保险公司对客户将来出生的子女也提供保障,并将保险期间推迟至25岁全日制学生。有些保险公司还提供了为少儿成人后对接的重疾产品。东南亚国家保险公司还推出少年重疾主险产品,除了常见重大疾病外,对少儿常见的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脑膜炎等进行保障。
2.女性重疾产品
东南亚国家最早推出女性重疾产品,主要是对女性的特定疾病提供保障。有些产品在保障女性的同时,还保障孕期并发症、新生儿特定手术和先天性疾病等。有些保险公司还设计了剔除非女性疾病保障,专门针对女性员工的团体重疾产品,达到了低保费、高保障的效果。由于男性特有的癌症较少,传统的重疾产品已经包含男性绝大部分风险,专门针对男性重疾产品很少见。
3.多次给付重疾产品
多次给付重疾产品可以提供两次甚至多次的重疾保障。该产品一般将重大疾病分成若干组,组内疾病相关性较高,组与组之间相关性较低。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获得赔付后,在间隔一定时间之后(一般为一年),再次罹患第一次所在组别之外的重大疾病,仍可以得到保障。
4.分级给付重疾产品
分级给付重疾产品是按疾病的严重程度给付保险金。例如,恶性肿瘤按不同标准分为5级,1级时给付保险金额的25%,如果病情进一步发展,达到2级时再给付25%,直到完全给付保险金额。这一规定使给付更加公平,也降低了逆选择。
5.防癌产品
癌症是全球一个主要死亡原因,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2008年癌症造成760万人死亡,约占所有死亡人数的13%。如果及早发现和接受治疗,可以降低癌症死亡率。如果提供适当治疗,有些种类的癌症,例如儿童白血病和淋巴瘤,即使已经扩散,也有很高的治愈率。因此,在日本等国家,专门针对癌症保障的重疾产品销售占比较高。
6.自助型重疾产品
自助型(Unitized)重疾产品最早出现在南非,将疾病分为心脏及动脉疾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呼吸道疾病、肠胃疾病、泌尿生殖器疾病和肾脏疾病等7大类,投保人可以选择几种或者全部7种。自助型重疾产品强调客户的个性化选择,但对产品设计和核保带来较大挑战,也容易造成逆选择。由于较为复杂,投保人一般不清楚如何选择,选择责任交给代理人和经纪人。为了避免出现误解客户需求的情况,代理人和经纪人一般建议全部投保,使自助型重疾产品的销售与事先设想出现偏差,实际销售情况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