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和医保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它在解决老百姓的看病贵、看病难中起了很大作用。笔者作为一个乳腺癌患者,想用亲身经历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虽有医保依然陷入经济危机
癌症患者治疗中常常需要用进口药或是靶向治疗、界入治疗,然而这些药品都不在医保的范围之内,偏偏这部分药费又十分昂贵。笔者在化疗期间,医生曾建议我打过一种名为“艾素”的针,一次五千元。仅这一项,笔者就花费了几万元。同室的一个病友在被抢救的过程中用了一针3万元的药品。这位病友虽然被抢救过来,但再也无钱看病,只有放弃继续化疗,回家听天由命了。
笔者小区有一个淋巴癌患者,按他的单位,在老百姓的眼里,那是好单位,是看得起病的,可他为了看病,家里卖了一套房,最后还落得一贫如洗,负债累累。
笔者的妹妹也患了“子宫内膜癌”,在医保规定的医院住院做了手术。进入化疗阶段时,主治医生建议她使用的毒副作用小的新药或进口药。6次化疗下来,自费花了六七十万元。综上所调查的情况证明:如果一个家庭遇上一个癌症病人。基本上都会使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危机,影响正常生活。
异地就医医保怎么算
笔者随着丈夫居住在他的老家,那是一个大城市,而笔者的原单位在本省内一个小城市。这意味着我面临异地就医问题。异地医保所定向的医院就两家,而且都是普通医院。笔者在患乳腺癌时,为了求得好的医疗条件,只有舍弃指定的医保医院,自费在一家著名医院就医。动手术加6次化疗下来,一共花了几十万元。隔了两年,笔者又发现甲状腺上有个疱块,又需要手术切除。可笔者仍不敢去医保医院做手术,只有继续选择那家著名医院。
在医院住院期间,笔者看到很多宁愿自费也要到大医院救治的病人。比如一个胰腺炎患者,自费花了几十万元。病人的家属说:他们来自省内一个小城市,病人有医保,但如果把他送到医保指定的医院,他就没命了。如果等指定的医保医院治不了,再转到大医院,那病情就要耽误了,那人还是没命了。所以为了救命,只有自费了。
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医院随处可见。真希望一些重病、急病患者不论在什么医院看病,都应纳入医保范围。
能否“强制”执行体检
作为一名乳腺癌患者,笔者知道“体检”的重要性。笔者就是在一次体检中发现患了乳腺癌,几天后就做了乳腺切除手术。医生告诉我:幸亏发现得早,还没有转移到淋巴。否则,不仅要做化疗,还得做放疗,而且还容易复发。住院期间,同室有好几个病友就是因为发现不及时,癌细胞已转移到淋巴,结果手术、化疗后不久,癌细胞又转移到了其他器官,最后病故。
根据笔者这些年的体会,癌症并非不治之症,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早发现早治疗。由此,每年保证体检就显得格外重要。而现行的医保并没有规定:每年必须体检一次。笔者常常想:如果能把体检纳于医保的范畴,规定每人每年必须体检一次,特别是癌症患者必须每年体检一次,而且体检的费用全部或大部分医保报销,那么,很多疾病特别是癌症就会早发现早治疗。这样不仅有利于病人的治疗和健康,而且对国家花在医疗上的费用整体上来说会减轻。因为一个癌症患者如果到了晚期再治疗的话,所花在医疗上的费用是早期时的十倍甚至更多。
保证体检,就是对全民的健康负责。
重症医保可否放宽年限
笔者2005年10月患乳腺癌,在经过手术和6次化疗后,体质变差。接着另一个乳房也做了手术;又做了胆囊切除,甲状腺切除后导致甲减。至今笔者全身疼痛,无力,眼、耳、鼻、喉经常发炎,需要长期找中医调理。然而由于当时笔者并没有进入医保,所有的治疗费用都系自费,这么多年来,我自费花在看病上的费用达到几十万元。而我和老伴每月的退休工资加起来不足二千元。疾病让我们的生活水平一直非常低。2011年,笔者加入了“居民医保”,然而由于笔者现在主要是在门诊看中医调理,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十分有限。
2012年,当笔者居住地开始施行“重症医保”,但因为笔者患乳腺癌已过去6年,属痊愈,不能办理“重症医保”。
笔者希望能把“重症医保”的年限放宽,让癌症患者长期能享受“重症医保”,这样才能能保证长期治疗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