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李鸿章:为中国民族保险业寻觅铺路石(下)

发布时间:2014-06-20 13:41:34    作者:王珏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王韬

王韬思想触发仁和、济和保险公司萌芽

仁和、济和保险公司的成立与一个近代史上的名人王韬的理论有关。这位深受西方现代文明思想影响的改良主义政论家,在1874年香港集资创办了《循环日报》,评论时政,提倡维新变法,对当时的社会影响很大。他著有《弢园尺牍》一书。著述中有关于轮船招商局“招商、保险二者要应当相辅以并行”的理论。《弢园尺牍》论述到:“夫运粮不过在春时数月耳,其余专载客附货以相流通,则必有取信于货客者,乃可行之久远,不有保险,则货客且为之馁。”王韬因此提出:应在各通商口岸,以及世界各港口,凡我轮船所到之处,设立保险公司;这样,既能保障我海外百万生灵,并且借以扬我国威;以中国之人保国之货,不必假手于外洋,而其利乃得尽归于我;保险之利开,而商贾之航海者,无所大损,且华人之利仍流通于华人中,而不至让西人独据利薮;若依赖洋人办保险,则难免寄人篱下,权自彼操。


王韬著作《弢园尺牍》(1959年1版)

在王韬这一理论的指导下,1876年7月,在招商保险局经营初获成功的基础上,徐润、唐廷枢、陈树棠和李积善堂(李鸿章本人的产业)等集股银25万两,开设仁和水险公司。并在各报刊登投股公启。说明设立缘由:“每因投保逾额,至代转保于洋商,傍落利权,能无介意,某等思维再四,允宜循照成章,广集厚资本,别分一帜。因与茶商及各邦公议,另立仁和保险公司。”1877年4月23日,唐廷枢、徐润在《申报》发表《本局轮船分设保险缘由》一文,文章指出:“自福星案后,每船漕粮均保险,以重公事。至各船置本,或十万或十余万,而上海各洋行,每船只可合保五、六万两。若将余数尽归本局自口,关系太重。是以去年冬月、今年元月先后另招股份设立保险招商局,及仁和保险公司,以分仔肩。”

1877年12月29日,李鸿章上奏折,《整顿招商局事宜摺》、《海运官物统归商局法》极力予以辩解:“所有保险局存本,及新收局船保险银两,应并归招商局统领,无须作为浮存,照市付息,亦无庸另提九区局用,别立一局,以免盈绌悬殊,如此分别秉公调剂,冀得上不亏国,下不病商,根基既固,久远可期。”1878年1月1日,李鸿章函饬招商局:“现在该局本既未充,应自设法维持,捭不足后可以获利。其保险银两,拟归该局统算,无须浮存利息,不必另提局用,亦极有见第。”由于仁和水险公司只保船舶险和运输险,不保码头、栈房和货物的火灾保险,济和船栈保险局的成立就提上了议事日程。

1878年3月16日,《申报》刊登《招集济和保险船栈股份》公告。公告阐述了设立济和船栈保险局的缘由:“轮船招商局自设仁和保险以来,经理多年,俱臻妥善,第投保者踊跃。每多逾额,历向他处转保,统年计之,为数甚巨。利权外溢,诚可惜也。具有储栈各货屡来局找投保者,而仁和公司以专保船货,并不兼保栈货,因此溢利亦非尝鲜。兹拟召集股银20万两,专保仁和所保预额,并试办招商局栈储备各货保险,因之日济和船栈保险局。”落款“上海保险招商局”。4月17日,济和船栈保险局正式设立。主要为轮船招商局的码头、栈房和货物投保。其资本额为20万两。此后,唐廷枢推举粤人张慎之为“江孚轮”船主,招致外商嫉妒,拒绝接受华人货物运输保险。招商局于是在济和船栈保险局股本20万两的基础上,增股30万两,共为50万两,扩大经营范围并改名为“济和水火险公司”。

仁和、济和两公司相继设立后,资本达到了100万两,承保和竞争实力大大加强,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外商对中国保险业的控制,充分发挥了分散风险、经济补偿的保险功能。1878年,“厚生”轮在厦门附近沉没,计提7.75万两进行赔偿;从1879年到1883年,由于多种原因,招商局相继有“江长、伊敦、和众、汉广、美利、兴盛、怀远”等轮船失事,大多以保险费进行赔偿,稳固轮船招商局运营基础。

1880年5月5日,李鸿章上奏清政府:自1877年6月底止,保险招商局、仁和和济和的存款为37.4万余两。1878年6月底止为41.8万余两。船险公积9.6万余两。1879年6月至今为58.2万余两。船险公积11.9万余两。1880年为61.9万余两。船险公积10.1万余两。

1897年,徐润曾函禀李鸿章,追述了当年创办保险公司事宜。他深情地回忆道:“光绪元年冬,二年夏,另招股分设仁和保险公司,续设济和保险公司,保客货兼保船险,推及于中国各埠暨外洋新加坡、昌荣等埠,凡二十一处,系与李积善堂创其始。(职道)先后共有仁和、济和保险股份银十五万两,缘商局用华人为船主,洋商嫉忌。初始洋行每船保险限银六万两,未能足数,(职道)细思每年每期保险费万余两,局中之船日多,保费因之亦多,意外之虞,究非时有,此项利益,为数不资,爰创议自保船险,经费不足,每船先有保三万两至四万两,后再洋商与仁和济和分保,以轻仔肩。迨自保船险项下,获有公积银三十余万两,遂全行自保船险。仁和济和专保客货。计至光绪十年,实存保险公积银四十五万余两,商局事事顺手,由此而起,约至今日,此项公积应有银三四百万两矣。虽非(职道)一人之力,然办有成效,实创具议。在局诸公,初期未与闻(独有严董竭力主持,严党两字由此而起,出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