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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消费者亦谨慎

发布时间:2014-06-25 09:40:21    作者:王方琪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国将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个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试点。据悉,保险公司对此持谨慎态度。与之对应,消费者的态度也非常谨慎,即使有意向的消费者也在观望中。

某保险公司一直将“以房养老”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记者从该公司相关人士处获悉,他们针对客户作了一些调查和推介,结果是问的人多,真正想办理的客户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国军认为,“以房养老”前景并不明朗,它是养老体制的补充,只适合一部分群体。业界也普遍认为,“以房养老”只是一个小众产品。

“您是否准备‘以房养老’?”记者随机询问了10位老年人。这10位老年人无一例外表示暂时没有考虑过。

刘先生在北京地坛公园附近有一套70平方米左右的小三居室。除了刘先生和老伴,家里还有一个正上小学的小孙女暂住。刘先生的儿子和媳妇在亦庄还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平时就住在那里。

“我和老伴儿从来没想过‘以房养老’,目前我俩的退休金维持生活还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我想以后把房子留给小孙女。如果‘以房养老’了,我们都过世之后,拿什么留给孩子?”刘先生表示。

刘先生的想法具有普遍性。王国军人为,按传统习惯,中国老人会把房产留给子女。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透露,目前有意向办理“以房养老”的大多数是失独老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丁克家庭更容易接受“以房养老”概念,是“以房养老”的潜在客户。

45岁的李女士一直没有要孩子,她和丈夫在北京花市附近有一间130多平方米的三居室。李女士和丈夫都有比较丰厚的收入,而且都购买过养老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我从55岁开始每个月可以领取3000多元的养老金,我先生也可以从60岁开始每月领取3000多元养老金,再加上我俩的退休金,生活上还是有保障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即使如此,等我们老了,我还是考虑‘以房养老’,我们一直没要孩子,也没考虑过把房子给哪个亲戚。”

同样“丁克”的张先生也不排斥“以房养老”。

不过张先生又有另外的担心——房子的估值靠谱不靠谱?房子价值会不会被低估?另外,张先生的房子已经有20年房龄,等到他60岁退休,房屋产权只剩下30年,到时候保险公司会不会愿意办理?

记者从保险公司方面获悉,保险公司同样为类似问题顾虑重重。因为国内房价目前为止并没有经历过完整成熟的波动,难以评估国内房市的波动趋势。而且,“以房养老”在房价的折旧上存在争议,如房子居住时间较长出现破损,保险公司便会在定价上相应地压低,但对于投保的老年人来说又会感到十分苛刻。

“以房养老”先天不足的最大障碍便是我国房屋的产权只有70年。“若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推行,一旦所有权归属问题不解决,保险公司将会顾虑重重,因为前期将养老金支付了,后期再因处置住房不当引来纠纷将得不偿失。”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业、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需要管理层实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否则恐“雷声大雨点小”,难有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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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众市场

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以房养老”在中国已开始探索,政府、银行都从不同层面开展过“以房养老”。

2006年以来,上海、南京等地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的“以房养老”,但由于相关政策配套缺失等原因,“政府版”的“以房养老”进展缓慢。

2011年,一些商业银行推出“银行版”的“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养老,借款人按月偿还利息或部分本金,贷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这一业务推出后客户寥寥无几。

保监会此次开展试点的是“商业保险版”的“以房养老”,实际上是利用保险公司管理和资金上优势,以房屋为抵押为投保人提供与生命等长的养老金。

从国外情况看,“以房养老”在欧美以及亚洲的新加坡、韩国、日本等较为成熟,但占比很低,是一种补充性的养老选择。

例如,在美国,“以房养老”由政府主导,62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市场空间非常小,每年签约量在7万例左右;在新加坡,“以房养老”由公益组织开展,在2006年推出后反响不大,经过一年运行,仅有10例成功签约。

“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模式,实际上只是为老年人提供了多一项的选择。“以房养老”从来都是小众的选择。

即便如此,各方均不应忽略这种产品的重要性。养老问题需要政府、社会、个人合力解决,需要政府、市场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