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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老龄办推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

发布时间:2014-09-10 09:57:07    作者:全卉 特约记者 罗石平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老龄办与平安产险宁夏分公司联合开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首批确定在6家养老机构先行试点。

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三项。每家养老机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万。投保后,如果在养老机构责任范围内发生入住老年人人身伤害以及第三者责任,都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据悉,试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年度保费,按照自治区老龄办审核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投保数量乘以每床年度缴费标准确定(每床缴纳保险费人民币160元/年)。其中政府财政补贴50%,养老机构自担50%的费用。有了政府的补贴,极大地减轻了民办养老机构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