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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保单揭秘

发布时间:2014-10-24 10:43:16    作者:高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名称:批改凭证(正本)

险种:财产强制保险

地区:北京

时间:1955年3月10日

尺寸:27.5cm×19.5cm

这是笔者目前收藏的北京地区的老保单。

这也是一张改变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又称“批改单”、“背书”,但它不是在保险凭证上进行批注或附贴批单,而是规范式印刷的专有批改凭证。

在批改正文时手工抄录的内容:

“本凭证自55年3月4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部退保,由公安局五处八宝山砂石厂接管,应退还303天保费贰佰叁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旧币),固保每月付费4-12月保费未缴,故应退实数贰拾贰万捌仟贰佰元(旧币),折合新币22.82元。此批。”并列有计算公式。

原来这是一张退保单据。可能是由于当时原保户八宝山砂石厂因某种原因,被公安局五处接管,因此终止了保险合同,退还所剩保期的保费。

签发人为人保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经理莫新吾,加盖了名章和篆字章。

一同收藏的还有一张用红色印刷的退费通知书。

名称:保险凭证

险种:财产强制保险

地区:河南洛阳

时间:1954年11月1日

尺寸:27.5cm×20.5cm

图为一张设计特别的保单。保单上方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几个字没有用标准字体,而是用的印刷楷体,但加印了红色的司徽。保单纸形也小些。

195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工作,是以整顿为中心进行的。集中力量办理了强制保险、运输保险和火灾保险三项业务,重点对工厂、仓库的防火和防洪进行检查,并对其他业务进行了初步梳理。

1953年除对损失案件410000余件赔款5600余亿元(包括牲畜死亡赔款30余万件,赔款1 300余亿元),补助地方防灾费用280亿元,业务开支7300余亿元外,给国家财政积累的资金为10870亿元,超过原计划的18%。这种保险费的积累和应用,使一些受灾的人们和生产企业得到了补偿,使地方防灾力量有所增强,同时对稳定财政预算和充实银行信贷资金也起了一定的支持作用。

本保险凭证的投保单位为中国土产公司洛阳支公司;物资为商品;保额为514.291万元(旧币);保险期限为30天;保费为1268100元人民币(旧币)。

签发人为人保公司洛阳市支公司经理徐冶安,加盖名章与篆字章。

在说明栏内,介绍此保单“二张一套”和“三张一套”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