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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遭拒便殴医 戾气从何而来?

发布时间:2014-11-05 09:16:27    作者:张玉胜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10月28日凌晨,六盘水一男子到医院治疗,他一入院就要求医生打止疼针,但医生要求先检查再治疗。不料却惹怒了该男子,在医院殴打医生。办案民警表示,监控录像表明,朱某某确实有打人行为,但目前不适宜当场拘留朱某某,“他将病治疗好后,半个月内就要对其执行。”(10月30日《贵阳晚报》)

患者到医院看病的行为常常被称之为“求医”、“就诊”。一个“求”字彰显出医患双方的“主从”关系,即在医疗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医生掌握着一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病怎么治、吃什么药,患者应当听从医生的安排与吩咐。可在充满浮躁与“挑战”的当下社会,就有个别患者敢于打破这种医疗常规,试图“反客为主”,比如,向医生指名要药、对医护人员吆五喝六,稍有不顺便污言秽语、出口伤人,甚至动辄拳脚相加,等等。尽管六盘水这位朱某某止痛心切的情绪可以理解,但“要求遭拒便殴医”的戾气霸道,却是漠视法纪、侵犯人权的不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围观此事,人们也许会不由自主地将其与当下畸形、紧张的医患矛盾扯上关系,但这种认知却不免有误。“痛得等不及,患者殴医生”,不能简单归咎于彼此的不信任,而是肇事者缺乏对医生行医权利的基本尊重,缺乏对法治的敬畏和对自己情绪的管控。即使将其归属于不和谐医患关系的范畴,这种动辄以动粗施暴泄愤、拳头摆平纠纷的理事方式,也断然不会有利于医患关系的改善,反而极易产生裂痕加剧、雪上加霜的负面效应。

“要求遭拒便殴医”还暴露肇事者不懂医学常识的无知。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是医疗行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医生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即使面对患者急于止痛的求医诉求,医生也必须先要弄清病因,才能对症施治。不经医疗检查就盲目满足患者的就医诉求,不是医务工作者的负责任表现。何况,引发人们身体某一部位疼痛的原因很多,盲目止痛极易导致病理模糊、真相难觅,甚至会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要求遭拒便殴医”更是有悖法治的戾气行为。“坏脾气”的背后其实是缺乏对法律敬畏与恪守的法治意识淡漠。“不准打人骂人”是连小学生都懂得的常识。透过该男子开口就骂、抬手就打的张狂表现,人们可以窥测其根本不把医生尊严放在眼里的法盲心态,尤其不能令人容忍的是,即使是面对执法民警欲将其带往派出所处理的现实情境,打人者仍不忘“临走时还跑回来踢了我们(护士)几脚!”面对这种戾气十足、执迷不悟的违法者,“对不起”的道歉诚意值得怀疑。

反思“要求遭拒便殴医”的事件,需要医生注重加强和改进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但患者对医生行为的理解与人格尊重更是不可或缺。改善医患关系需要医患双方的包容与信任,更寄望于法治的张扬与戾气的剪除。依法管理医疗、严惩不法医闹,才能还医生以安全,还医院以安宁、还医疗以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