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郎丹柯表示,一名被推荐的北京市公共交通调价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因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是私家车,其代表资格未审核通过。据悉,人选更换在北京市消协代表选取中尚属首次。(据10月25日《京华时报》)
算上流动人口,北京市人口已经有2000多万。如果有一半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那无疑意味着10名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代表,每人都将代表100万公交乘客参会,可谓个个都肩负重要使命。这样的情况下,让一个开车族来代表100万公交乘客,显然是极不合适的。
因此,北京市相关部门取消了这名代表的资格。不仅与参会代表相关规定和要求相符,也顺应了人心,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听证会的客观与合理,避免了一部分公众“被代表”的情况。
但作为相关政府定价听证会的一种进步,取消不符合条件代表资格,显然只是一个“有限的进步”。,真正的消费者众多,而听证代表只有10人,代表比例是1∶100万,“被代表”的情况从客观上就是存在的,也是需要改进的。比如参与听证的消费者代表,能否再多一点,不是10名而是100名?
除了代表方面要实现每个人都有代表性之外,听证会从提议到组织,从调查到制定相关方案,从征集民意到选择代表,从召开听证到最终拍板定论,这其中每一个环节,显然都有迫切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听证方案方面,每次提供的方案中,能不能别都是涨价的?比如民意调查过程中,能不能不要走过场等等。另外,在相关信息的公开与透明这一点上,目前在很多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领域,也都依然是做得远远不够的,有很大的改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