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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三大条例修订列入国务院2015立法计划

公益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被列入预备项目或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15-09-18 09:31:42    作者:苍翯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苍翯

9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要主动征求有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意见。同时,2015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年内完成,另有一大批与社会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被列入计划。

从国务院2015立法工作计划中不难看出,与公益慈善相关的项目很多,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例如国务院妇儿工委起草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司法部起草的社区矫正法草案;中国残联、卫生计生委起草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民政部起草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人士表示,这些项目进一步扩大了政府立法的民主基础。

《通知》对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提出要求,第一,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第二,逐步完善运用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制度;第三,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第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多项与社会组织相关的立法工作的时间表被明确。除了上述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之外,为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将初次审议慈善事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红十字会法(修订)等法律案,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据了解,除了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还有多个涉及社会组织、公益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被列入预备项目或研究项目。其中列入预备项目的主要有由民政部负责起草的就包括志愿服务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修订)、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修订)等。列入研究项目的主要有农村扶贫开发法(扶贫办起草),法律援助法(司法部起草),献血法(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儿童福利条例(民政部起草),地震应急救援条例(地震局起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网信办组织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