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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杂谈:如何“以及人之老”

发布时间:2015-10-23 09:40:49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黄明明

在清朝的南京,有一处名为“恤颐堂”的慈善机构,收养七十岁以上的无靠老人。这个机构为老人们提供了吃穿住行等生活需要的方方面面的帮助。在《得一录》记录该堂的规条中,有十分详尽的记录。除了日常的饮食起居的帮助外,逢年过节,老人们都享有额外的福利。

例如说,在端午节,“每人给粽子四个。钱三十文。”;在中秋节,“每人给月饼一个。钱三十文”;到了过年,“每人给素菜一碗。年糕二条。压岁钱六十文。”虽说并不如何丰厚,对于老人而言,也算有点节日的意兴,聊胜于无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中国素有敬老爱老的传统,这也是孝道的延伸。在现在的社会中,敬老爱老也是社会大众和公益机构着眼之处,而到了节假日,尤其是重阳节这样的老人节,各种敬老爱老的活动就集中出现了。

在种种敬老活动中,形式也大不相同。简单点的,给老人们赠送一些生活必需品,柴米油盐,衣服棉被之类,再有一些企业,给老人们讲讲健康课,放几场电影,策划点文艺演出,或者陪着老人包饺子、散散步、聊聊天,也都算是常规动作,并不稀奇。也有一些企业或机构想了一些比较奇特的敬老活动,比如给老人洗洗脚等。总体来看,在重阳节前后,敬老活动是非常丰富的,敬老成为社会的一个主要话题。

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之后,重阳节的敬老风气浓厚了,重阳的味道却淡了很多。其实仔细观察这些活动,则发现并不简单是敬老的活动,背后都有一定的动机。不过,我们不怕带有目的的敬老活动,只要是敬老,就有积极向善的意义。何必苛求活动者的本心?但是,也不能将敬老当做过节一般,把活动做成应景之作。

学者张颐武说,“真正弘扬敬老的意义或许并不需要每天在一起,而是要做到将其融入进内心,并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 他的这番话是针对孝顺自己的老人,其实推之于社会的敬老风气也是如此。

那么问题来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去敬老爱老?除了让座、扶老人过马路、扶起倒地老人这种事,老人们在生活中还有什么真正的需求、有什么真正的难处?

在重阳节前几天,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的一则新闻迅速成为了社会的热点话题。

北京的一位空巢老人住在北京市双井附近的一家养老院。老人有高血压、糖尿病,每天都要吃药。三天两头老人就得自己去三级甲等医院开药。记者跟踪发现,这位老人到医院取药要花5小时 ,其中包括路上2小时、排队3小时,而看病仅需5分钟。

这个案例,真真实实的反映出了目前部分老人看病难的问题。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超过2亿,空巢老人突破1亿,失能半失能老人达到3500万。养老、看病成了老人必须面对的话题。

撇开医疗体制等因素不谈,仅仅从公益的角度来看,如果这时候有一个公益活动,能够帮助老人排个号,让老人5分钟排队后,5分钟拿到药,我想对于这位老人自身来说,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因此,对于敬老爱老,其实应该更细心一些,更长远一些,从老人的真正需求入手。对于公益慈善活动来说,也是如此。老人真正需要的养老和医疗方面,能帮则帮,能帮多少算多少,这才是真正的“以及人之老”。

(作者为中国保险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