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保险证
险种:牲畜保险
地区:上海
时间:1951年10月10日
尺寸:19cm×11.5cm
图所示保险证畜主姓名为诸新才;将所有的耕牛投保,保额为陆拾伍万元(旧币);保期一年;保费为壹万玖仟伍佰元(旧币)。
下面加盖了南汇县新场区保险代办处及中国人民银行南汇支行特约保险代理处、牲畜保险专用戳记的印章。
在相关耕牛保险除外责任中包括以下内容:
(1)因战争或战时征用以致死亡或永久丧失全部劳动能力的;
(2)被窃去或走失的;
(3)变更耕畜的用途为驮载拉车拉磨事先未经本公司同意的;
(4)因畜主故意行为以致死亡或永久丧失全部劳动能力的。
名称:保险证
险种:牲畜保险
地区:吉林梅河口
时间:1953年5月11日
尺寸:13cm×9.5cm
图所示保险证畜主姓名为窑叶工厂;保险金额为肆佰柒拾万元(旧币)。在保单上方加盖表格列有:畜别:骡;性别:骟;毛色:青;年龄:9岁;用途:力。
右侧加盖厂长、会计、出纳、经手人的空格,并加盖相应人名章。
此保单为工厂的拉车牲畜所投保。
在保单后印有畜主应尽的义务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1)应尽力预防牲畜的疾病伤害或死亡。
(2)对于牲畜的饲养和畜舍管理应妥善办理,不能任意虐待伤害或减少饲料。
(3)应接受预防牲畜疫病的注射或接种。
(4)应接受牲畜健康和管理的检查。
(5)牲畜生病或受伤后应从速聘请兽医诊治。
(6)遇牲畜发生疾病时应与其他牲畜从速分开,不能同槽饲养同地放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