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明
近日,据新华社报道,杭州市经营两年的“大熊猫”旧衣物回收“慈善”项目,竟成企业敛财工具,被指存在欺诈嫌疑。该企业借“公益”之名谋利,通过民政渠道捐赠的衣物仅占回收一成,其他回收的捐赠给困难群体的衣物却被企业倒卖。(新华社杭州4月13日电)
此事一经曝光,舆论哗然。政府部门对此态度十分鲜明。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回收项目就是回收项目,企业愿意捐赠一部分收益给慈善机构,我们当然欢迎,但不应该打着公益的旗号,误导群众。学界也是持有否定态度。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社会工作学系教授顾东辉说:“免费把旧衣物回收进来,本来用的就是社会资源,还‘掐了大头捐零头’,这就与公益慈善背道而驰了。”对于参与该企业公益的大众来说,反感的情绪更高。一位女士表示,“我们作为捐赠者,是有知情同意权的,感觉自己的善心被利用了。”
公益的归公益,经营的归经营。两者并不能混为一谈。
打着公益的旗号,做着谋私利的勾当,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在今年的两会上,酝酿十年的《慈善法》终获通过,慈善公益活动从此有法可依。该法第4条明确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非营利原则,因此经营性的企业应该严格区分经营性活动和公益性活动的界限。在《慈善法》已经颁布的背景下,发生“大熊猫”这样的事,可以看做是一个典型性事件,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很多企业在做公益的过程中,将公益和经营混为一谈,甚至有的故意混淆二者的边界。这其实是弄混了二者的逻辑。放眼世界范围内,做公益慈善的企业家为数不少,有名望的也不鲜见。例如钢铁大王卡内基。
20世纪初,年老的卡内基已经成为当世最富有的人。从一个穷小子到世界首富,他在商业帝国中的各种较量和手段,也塑造了一个冷血、孤独的形象。但是人到老年,他又坐在首富的位置上,开始思索生命的意义。有一天,他忽然意识到,是上帝派他来赚那么多钱,有生之年,他要把财富还给上帝的子民们。于是卡内基把余生都投入到慈善事业中,他捐赠的博物馆和图书馆在美国随处可见。
卡内基也是一个商人。他的大半生在商业帝国中斗争,而后却又全情投入慈善。他是在用商业的利润来体现慈善的价值。这种逻辑是慈善事业的道。
相反,如果用慈善的名义,来做经营的勾当,从而成为企业利润的工具,这违背了基本的慈善逻辑,背离了慈善背后的道。
应该说,像“大熊猫”这样的企业并不是普遍现象,但是也绝对不是个案。在《慈善法》已经颁布的背景下,要将监管的漏洞补牢,将法律实施落地,将不合法规的假慈善行为纳入监管和监督体系,将事后处罚前移到事前、事中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