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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模式:“按病种付费”有效控制“过度医疗”

发布时间:2016-05-18 09:35:10    作者:康民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康民

按病种付费是医保部门根据疾病分类,预先设定每种疾病的支付标准。付费时只按照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多出部分由医院承担的一种支付方式。

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芜湖中心支公司参与到了芜湖当地医保经办服务,与地方政府部门联合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并探索出城镇职工医保“按病种付费”的模式,以此通过一套逐步完善起来的机制防止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的普遍现象,在实践中取得一些积极成效。

改革的主要做法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监督控制和评价。

在具体的改革实践中,人保健康芜湖中心支公司发现,相对于按人头或服务项目付费而言,按病种付费更加科学、合理,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医院小病大治、滥用医疗服务项目,促进医疗资源使用的标准化、合理化,更能保障患者利益。

据了解,芜湖市医保中心在2012年引入人保健康芜湖中心支公司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在按病种付费的标准设定、过程监管、考核评价等多个环节,开始注重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据介绍,按病种付费的核心是设定合法、合情、合理的支付标准。芜湖市医保中心负责收集近年来当地诊疗数据,保险机构抽调30多名具有医学背景和临床经验的专业人才,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赋予相应分值,共设定了2228个常见多发病的支付标准。同时,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参考医院等级规模、实际医疗就诊量,确定了各医院等级系数。以此共同协作、科学设定支付标准。

记者了解到,芜湖按病种付费不仅强调管住后端,更强调对医疗行为的过程监管。政府部门专门出台定点医院驻院代表巡查和医院互审制度,采取过程监管的方式加强定点医院巡查。具体的方法是,由保险机构派出驻院代表开展巡查,对定点医院住院标准、诊疗行为的合理、合规性进行过程监管。保险机构巡查中发现“诊断升级”、“高套分值”等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在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后,予以严格查处并追究责任。

在考核评价方面,改革中也相应调整完善了激励政策。医保中心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引入保险机构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保险公司作为病种分值评审委员会成员,定期参与对病种分值的动态调整。同时,根据医院服务质量、参保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结果,动态评定医院等级系数,完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防止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取得的成效

在记者采访中获悉,芜湖市自2014年10月实施按病种付费以来,在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管理水平、改善医保患关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缓解了老百姓“看病贵”问题。在当前医疗费用持续大幅上涨的环境下,芜湖市实施按病种付费一年多来,医疗费用逐步下降,市内各定点医疗次均医疗费下降 4.1%,次均药品费下降3.33%,次均检查费下降3.86%,次均材料费下降9.9%,老百姓得到实惠。

二是夯实了医保管理基础。对医保部门而言,按病种付费手续简单,医保审核人员只需审核确诊疾病是否符合规范,然后按照对应的病种分值、医院等级给予支付,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医院而言,实施按病种付费后,医院开始主动制定相应的管理和奖惩措施,临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衔接效率大大提高。

三是促进了医保患关系改善。以疾病为单位付费,费用总额明确、费用范围清晰,客观上限制了部分医生开“大处方”、过度医疗和过度检查的行为,患者对医疗总费用清楚;同时,报销程序简化,手续简单,医患利益趋于一致。用更低的医疗成本取到更好的治疗效果,医患关系有所改善。

当前,我国医疗费用居高不下,“过度医疗”问题突出。实践表明,按病种付费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上涨趋势;同时,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的结合有利于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

建议政府部门支持保险业深入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切实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保险专业优势,探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助力医改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