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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家庭医生当避免流于形式

发布时间:2016-06-15 13:24:00    作者:张枫逸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6日正式公布。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在许多欧美国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一般的头痛脑热,先找家庭医生看,病情严重时才到医院就诊。相比之下,国内家庭医生长期缺位,使得人们一有病就直接跑到大医院,既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又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现象。

2013年,我国明确提出,“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如今,卫计委等部门印发指导意见,列出了“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的时间表,让人充满期待。作为百姓“健康守门人”,家庭医生的普及推广对于规范诊疗秩序、改善就医环境、方便群众看病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家庭医生并非最近才提出来的,此前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进行了多年的试点探索。不过,从试点情况来看,各地普遍在计划期限内完成了家庭医生服务签约,但“签而不约”现象比较突出。不少群众反映,不知道自己的家庭医生是谁,也没有享受过相关服务,签不签一个样。可以想见,随着家庭医生的全面推广,这方面的问题会愈发凸显出来。家庭医生全覆盖很好,但梦想还需照进现实,真正使其发挥作用,不能流于形式。 家庭医生有名无实,家庭和医生都有责任。目前,家庭医生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医等组成。许多居民对于这些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具有天然的不信任,不少人宁可排队、买号也要到大医院看病,认为大医院医生水平高,设备条件好。另一方面,家庭医生队伍缺口巨大,有限的人手本身还要负责日常门诊,完成上级分派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本无力为签约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在这份指导意见中,卫计委提出,“合理提高家庭医生收入水平,鼓励多劳多得”。必要的激励机制,显然有助于增强家庭医生的职业吸引力,让更多的医疗人才愿意扎根基层,为居民群众服务。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多劳多得不能只看签约数量,更要真正和签约服务挂钩。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应针对家庭医生,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公众拥有话语权。自己的家庭医生是否称职,群众的感受最真实。只有让签约对象有权决定自己的收入和职称,才能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的积极性。

对于公众来说,要通过宣传和制度引导,改变其就医理念。事实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医疗,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完全可以承担。在宣传医疗常识“纠偏”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制定相应的制度,比如,家庭医生可优先帮签约居民挂专家号,经家庭医生转诊住院可以得到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等,从而增加家庭医生的“含金量”。此外,摒弃行政命令的“拉郎配”,允许居民和家庭医生的双向选择,有助于推动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让更多群众真正爱上家庭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