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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麒:儒雅气质 强者风范

——记建国初期上海保险界深孚众望的行业领袖金瑞麒(一)

发布时间:2016-06-17 11:31:50    作者:林振荣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发动保险同行,投身新中国建设事业

1948年以后,由于连遭通货膨胀的肆虐破坏,一大批保险机构因资产贬值或投机失败,业务停滞,坐吃山空,负债度日,保险业陷于瘫痪状态。到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上海市军管会金融处接管了官僚资本金融机构,为了保障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决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要求强化对中外保险公司的规范管理。同时,体恤大多数私营保险公司遭遇洗劫保险资产消耗殆尽的实际困难,决定暂不规定资本额度,在1949年7月5日前,每家公司只要交一笔为数不大的营业保证金即可复业:凡经营火险者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旧币),兼营水险者加缴人民币150万元,除水火险外,兼营运输险等的加缴人民币150万元。但即便如此,当时能够遵照规定缴纳营业保证金,并办妥登记手续的只有64家公司。

金瑞麒应邀出席了上海市军管会金融处召集的保险同业公会全体会员代表会议。当时复业的华商保险公司大多资金少而分散,承保限额低且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业务不振,前程黯淡,从业者莫不情绪苦闷。金瑞麒审时度势,代表大家表达心声,认为帝国主义列强长期靠了领事裁判权的维护,凭借垄断再保险操控市场,在保险业务中套取我国大量外汇,进行经济掠夺,这是民族保险业的沉疴宿疾,“在外国,人寿险只有本国公司才可经营,但在中国呢,单单友邦人寿保险公司一家,竟以国人保费,开起银行来,漏厄之大,可见一斑,洋商公司的压迫华商公司,也是无缝不入的,一切规章办法惟洋商是从,那是反动政府方面,只知取媚于帝国主义,处处加以放纵……以致引成了保户已向洋商公司投保后,不准再向华商公司投保的惯例”(注9)。整饬保险业市场、起死回生的出路唯有独立自主,开拓创新。他赞同彻底改造民族保险业的依附性、买办性,割断保险业与外商分保关系的决定,表示今后拥护国家“利用、限制、改造”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不仅如此,私营保险业旧有的一套承保制度、营销及经营管理办法,均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了割断洋商公司的控制及杜塞外汇漏厄,并使私营保险业在再保险方面有合理的出路,应走自愿联合、集团分保之路。鉴于上海原有的几个分保集团大都名存实亡且容易形成割据对抗的实际,应尽快组建统一的分保机构,从而充分发挥保险业为社会集体安全、为生产发展、为国家累积资金服务的积极作用。

于是,1949年7月,在军管会金融处的主导下,遵照“国营公司领导支持和私营公司自愿参加”的原则,征得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赞同,采用集团分保办法,筹建联合机构,专门处理华商私营保险公司的再保险问题。到20日正式成立“民联分保交换处”,共同推选丁雪农(太平)为主任委员,董汉槎(中国航运)、毛啸岑(合众)、孙广志(中国)为副主任委员,唐雄俊任经理。这是华商自力更生互助合作的统一分保组织,共有48家私营保险公司参加分保交换业务。

接着,金融处为了严肃整顿保险市场,制止投机活动,规定各保险公司除经营保险业务外,不得兼营炒卖美钞、证券和其他商业活动。在承保国内保险业务时,不得签发外币保险单。从此外商保险公司不仅失去依靠外交特权获取的高额利润,也失去了为数很大的分保收入。到1952年底,外国在华保险公司陆续申请停业,撤出中国保险市场。此外,金融处还废除了保险费折扣,规定经纪人佣金比例。

1950年1月23日,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成立,金瑞麒被业界同仁公推为主任委员,正式成立时当选为保险业同业公会主席,兼公会业务计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法规委员会委员,成为上海保险业的实际掌舵人。

1950年4月,“民联分保交换处”(图10-1至10-4)进行改组,调整了成员公司,成立“新民联”,金瑞麒与林震峰、刘聪强、董国清、郭晓航、林子和、周仰汶、张明昕、陈鹤、李劲根、金性初等11人当选为理事,大家共同推举金瑞麒为理事长,陈鹤(后为林震峰)、张明昕为副理事长,续聘唐雄俊为经理,席乃杰为副经理。这样就为“民联分保交换处”调整充实了领导,实现了华商私营保险业的大团结,为后来全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图10-1:“民联分保交换处新春年历片”(正面)

图10-2:“民联分保交换处新春年历片”(背面)

图10-3:“民联分保交换处火烛小心”宣传广告(正面)

图10-4:“民联分保交换处火烛小心”宣传广告(背面)

上海“民联”具有较强的承保能力,如火险和水险的最高限额分别为3.2亿元和1.6亿元。在其成立之后的8个月时间就实现保费收入43.85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会员公司的保费和同业公司分来的保费。“民联”改变了华商保险公司依赖外商的心理,大大增强了华商保险业的团结与信心,提高了保险业的信誉。

金瑞麒身兼保险业同业公会主席、民联分保交换处理事长,以及太平保险集团数家保险公司总经理的身份背景,使他在新中国建立前后的几年里迎来了职业生涯最辉煌的一段岁月。

在此期间,金瑞麒还发动保险同业做了大量的社会公益工作:

——捐助寒衣。解放初期,上海频遭自然灾害和敌特飞机的轰炸破坏,家毁业失无家可归者骤增,加之临近上海的皖北、苏北、山东等地频发水旱自然灾害,大批灾民背井离乡涌入上海,流落街头。金瑞麒响应上海市冬令救济委员会的号召,亲自动员宣传,并落实具体措施,组织保险同人开展寒衣劝募工作。据宣传资料显示,当时的宣传口号很有号召力:在大上海阖家团圆的年节,此时尚有许多冻骨饿殍蜷缩于街角,我们与他们需要的不是指责社会,也不是质疑真伪,而是力所能及热心助人,奉献社会,举手之劳,功德无量。

——认购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0年,为支援人民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国,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安定人民生活,中央人民政府首次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当时由于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恶劣影响尚未清除,市场不稳定,为保障认购人利益,规定折实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均以一定的实物为计算标准。金瑞麒组织保险业界积极响应,踊跃认购。

——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运动。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了捐献武器运动的动员令,号召全国各界爱国同胞,不分男女老少,都开展“爱国的增加生产增加收入”运动,用新增加收入的一部或全部,购买飞机、大炮等武器,捐献给志愿军。到1952年6月24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宣告捐献武器运动胜利结束。截至1952年5月底,全国各界人民共计捐款55650.37万元,可购战斗机3710架。华东地区捐献最多,捐款达21540.67万元,可购战斗机1436架,这里面凝结着金瑞麒及保险业界的绵薄贡献。

——实行有利于保险行业的改革措施。通过保险同业公议修订保险费率规章,全面降低保价,废除禁止保险广告宣传的规定,提倡宣扬保险政策,取消拒保的限制,使城市危房建筑亦可享受保险保障。

注9:“华商保险业状况与组织民联分保交换处的意义”金瑞麒撰文,全文连载于《防灾》(第三期第二版)民联分保交换处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