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18日,由泰康主办的“首届中国医养保险高峰论坛”在京举行。论坛重点研讨了我国养老、医疗保险发展前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国际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的发展趋势等时下备受关注的民生保障热点,权威人士纷纷登场,亮点纷呈。(相关报道)
□原人社部副部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
我针对“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医疗保险的发展谈一些看法。
首先,在我国的医疗保险方面,党的十八大已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做了非常准确的评价:“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在“十二五”期间,医保方面有五件事记忆最深刻:扩大了医保的覆盖面;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普遍实现了大病保险;全面实施了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保证了基金收支的总体平衡;医保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有两件基础工作和三方面改革工作要做,做好了到2020年我国国家医保面貌将有全新改观。两件基础工作是:巩固全民医保的参保率、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在此基础上需重点做三件事:一是整合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制度,实现政策和经办的统一管理;二是推进基本医保的异地就医结算。为此要建立起国家级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的平台,并且医保本身的标准化也需要推进;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要结合《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建立起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方的谈判机制,以协议管理为中心,实施医保的全面监控系统。这三件事都涉及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都不容易。
其次,就养老保险的现状和前瞻谈一些情况和看法。
“十二五”期间我国养老保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做了四件事,而且可以载入史册。一是全面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中央做出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重大决策,目前正在推进实施;三是中央决策对基本养老保险结存的基金开展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资运营;四是继续连年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
此基础上,“十三五”期间还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再做成四件事: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把制度全覆盖真正变成对人群的基本全覆盖;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未来几年争取每年都有所提高,特别围绕党中央提出的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目标,对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养老水平给予适当的倾斜;要增强养老保险可持续性发展方面推进重大的措施;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现,特别以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长期养老资产的发展,并且以发展老年服务事业紧密结合起来。
再次,就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谈六点想法。第一,应该明确设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安排的重点目标人群;第二,这项制度安排的形式应当是社会保险;第三,这项制度的功能应该均衡体现满足长期性照顾和护理的需求,要兼顾生活照顾和医疗护理,老年护理和照料需求中又有临时和长期性的需求,这项制度目标应着重放在化解个人和家庭难以承受的经济风险,所以应突出长期性需求;第四,在制度的机制设计上,应努力追求各方面资源的优化配置。这项制度应充分考虑结合市场机制作用和家庭功能,不能全由政府包揽。政府的职责应该是搭建制度框架,并且组织引导实施、订立规则和组织制定相关的标准、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监督制度的运行、维护市场机制;第五,在推进步骤上应当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当先试点,再推广。所以我也呼吁专业机构应该抓紧制定标准,以便权衡定位。在资助的力度上,特别是建立基金,在支付比例上应要量力而行,既要考虑群众获得感,又要考虑福利刚性的特征。最后一点,在实施上要形成合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设计、建立和实施,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多种社会经济资源,各方面都有各自的优势。长期护理保险横跨多个领域,因此,特别需要各个有关部门,各类社会经济组织达成共识和合力,破除局限,发挥优势,共同推进。
(本报记者 冯娜娜/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