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瑾 记者 方磊/文
编者按: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让自己的财产在身后可以按心意进行分配,这已成为绝大多数老人的共识。然而还有一些事看似和继承、遗嘱没有关系,但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勾连。如果遇到这些问题,怎样有效处理?
大健康周刊策划推出“保险与遗嘱”之二,或许会给您一些启示。
傻外孙招来“穷小子”
事件回放:
这是发生在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一登记中心的真实故事。张明海和李华老两口都已是八十多岁的高龄老人了,目前身体还算硬朗。老两口唯一的女儿已经去世,留下一个智障的外孙女小玲和他们一起生活。小玲属于严重智障,智力水平大约也就是四、五岁孩子的水平,独自出门买东西都成问题,更别提独自生活了。
早在2014年时,张大爷老两口就来遗嘱库立了遗嘱,当时小玲刚刚二十出头,老两口想着,把他们的两套房子全部遗赠给小玲,这样小玲今后的生活就有了保障。然而事情并没有他们想的那么顺利,都说女大不中留,近几年,小玲智力没见好转,脾气却越来越大,常常因为和老人发脾气就跑出家门。就这样她认识了外地务工的小伙丁有全。两个年轻人谈起了恋爱,没多久便结婚了。
老两口认为,小玲结婚一定是丁有全撺掇的。因为在老人眼里,丁有全只是一个外地来的没啥资本的“穷小伙”,而自己的外孙女小玲精神状况不好,丁有全和小玲结婚就是为了钱。
“我们年岁也大了,一旦去世了,丁有全卷了家里的房产和钱,扔下小玲跑了。那她怎么办?”张明海和李华老两口每每提到这件事都会长吁短叹。
为了能给小玲一个安稳有保障的生活,两位老人为此,找过街道、残联等很多部门,甚至连家政他们都找过,唯一要求就是希望有人可以帮他们在百年后,看管好他们的财产,让这些财产能够切实用在小玲身上,保障好她今后的生活。然而却没有一个部门可以解决他们的心头“大患”。
其实,在遗嘱库的各登记中心,每周都会有带着残疾孩子特别是有精神残疾的孩子的老人过来办理遗嘱,孩子今后的生活怎么办?遗产怎么管理?这都是监护人最关心的问题。
解决方案:
“遗产管理人”或将解决这个难题
对于家中有残障子女的人而言,即使家有万贯,但自己一旦离世,财产留给子女的话,子女因为身体或精神残疾,没有能力管理财产,子女身边的保姆、亲戚甚至护工等人都可能成为危险的来源。按照现行法律,这些孩子的今后的生活是很难获得保障的。
正在讨论中的《民法分则(草案)》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使得残障父母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按照父母的意愿对遗产进行管理,确保子女的安全和权益。这里的遗产管理人可以是具体的人也可以是第三方专业机构。
中华遗嘱库作为第三方机构,专业从事遗嘱登记以及相关业务,也将为广大市民提供“遗产服务”项目,有需求的市民可以前往登记中心咨询。
“孝顺”女婿要房未果
事件回放:
年近80的王爷爷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和老伴儿从小青梅竹马,结婚后便有了闺女王萍。
21年前,35岁的王萍结婚了,王爷爷夫妻二人终于松了一口气,哪知道这个好不容易盼来的女婿却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宁静。
王萍婚后第二年怀孕了,女婿张强(化名)以照顾妻子为名和王萍一起住进了位于朝阳区双井的三室两厅的房子里,便再也没搬出去。
女儿女婿孝顺,让两位老人高兴不已。王奶奶更是对女婿比亲闺女还亲。
当女婿以外孙要上学为名,希望能把学校附近的学区房过户到自己名下时,王奶奶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但王爷爷没同意,当然后来王爷爷还是想办法确保外孙正常上学。
五年前,女婿张强以各种名义在两位老人手里连要带“借”拿走了80多万元。这时两位老人才觉得不对,连忙叫来了女儿,哪承想女儿根本就不知道这事儿。
两位老人这才慌了神,难道女婿是遇到什么事了吗?
调查后才发现,原来女婿早在几年前就有了“新家庭”,还有一个两岁多的私生女!
争吵时,张强喊道“你们老了,财产早晚都是我的!”张强的话彻底伤了家人的心。
不想“净身出户”的女婿最终还是取得了王爷爷一家人的原谅,毕竟谁都不想让小外孙失去父亲。
两年前王奶奶去世了,伤心的王爷爷也大病了一场。当王爷爷想取出老伴儿名下的存款时,才意识到风险已经降临。
原来,王奶奶生前并未留下遗嘱,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由王爷爷和女儿平分,而女儿分到的财产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是可以分走四分之一的!更可怕的是不止钱是这么分,房子也是这么分!
王爷爷算了一下,自己名下的两套房子都在朝阳区三环内,市值大约2500万。这要是按照法定继承女婿是可以分走300多万的,如果自己也去世,只算房产女婿便可以分到1250万!
解决方案:
女婿真能如愿吗?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配偶。且王奶奶生前未留有遗嘱,根据其家庭情况,所留财产按法定继承由王爷爷和女儿王萍平均继承。
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身为丈夫的张强确实可以分走王萍继承的一半!
之前的算法并没有错,但王奶奶的财产必须要分给女婿吗?当然不是!
因为王奶奶的财产还没有进行继承,女婿张强是没有继承权的,这时只要女儿王萍放弃对王奶奶财产的继承,女婿张强便分不到财产。
因此,解决的办法便是王萍放弃对王奶奶财产的继承,全部份额由王爷爷继承(此举有风险,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再由王爷爷立一份严谨的遗嘱,写明在其去世后财产由王萍个人继承且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财产就不会分到女婿身上了,但是这样就万无一失了吗?还不够!
因为这时女儿继承的财产确实是其个人财产,如果他们夫妻离婚的话女婿张强是不能分走的。但是如果女儿王萍出了意外过世,这份财产就变成了王萍的遗产,作为丈夫的张强是有继承权的。
因此,建议张萍也做一份遗嘱,写明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老教授中风 后老伴处理家产有点乱
事件回放:
唐建国是某高校退休的老教授,妻子早年因病去世,留下一个女儿唐飞。为了全心全意的照顾女儿,唐建国是既当爹又当妈,一直没有再找老伴儿。
唐建国女儿大学毕业后,结婚生子,从家里搬了出来,唐建国开始一个人独自生活。为了让父亲晚年过得舒适,女儿唐飞给父亲找了个保姆秦香来照顾父亲的起居,秦香对唐建国的生活照顾是无微不至。
两人日久生情,最终走到了一起。唐飞看着父亲生活得很好,也没有反对父亲再婚。
可是没想到,婚后不久,唐建国突发中风,经过全力抢救,命算是保住了,但留下了偏瘫的后遗症,加之越来越严重的老年痴呆,唐建国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就在这时,秦香以身体不适无法照顾唐建国为由,主张将唐建国送养老院照料,唐飞表示强烈反对,她认为父亲在家能得到更周到的照顾,大不了花钱请个保姆来帮忙。然而这边送不送养老院的问题还没解决,那边继母秦香又发话了,她准备要卖了唐建国的房子,换套小房子,剩下的钱给唐建国交养老院的钱。唐飞气急败坏跟她理论,而秦香气定神闲来一句,“按照法律,我是你爸的第一监护人,是不是应该听我的?”这句话着实把唐飞想说的话给噎了回去。是啊,自己的父亲和秦香现在是合法夫妻,父亲的财产理应由他的妻子也就是第一监护人秦香来处理。这该怎么办呢?
解决方案:
“意定监护”,您听说过吗?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是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的事情当然是自己说了算。但很多人恰恰都忽略了每个人都可能会面临的一个阶段——“失智失能”时,您的事情谁说了算?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了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一是配偶,二是父母、子女,三是其他近亲属,四是其他组织。这是法定监护。
这个故事中,秦香正是利用自己是唐建国配偶这一身份,宣称自己是唐建国的监护人,可以代为处理他的财产。但秦香真的是唐建国真正信任、愿意委托的监护人吗?未必!
根据《民法总则》意定监护制度就是以尊重被监护人本人的意愿为基础,优先适用于法定监护。也就是说,人在健康时可以事先书面协商好,在自己没有能力管理自己时,由他信任的人或者组织担任自己的监护人,而非法定监护人。现实生活中,有些失独老人或者独身老人,他们面临的问题是找不信任的人或者没有信任的人,这时他们的监护人就可以选择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
在中华遗嘱库各登记中心就常常会有老人咨询相关问题,中华遗嘱库也正在筹划意定监护的相关工作,努力为更多老人提供贴心服务。
最后提醒大家,在健康的时候,未雨绸缪做好安排,才能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
陈瑾 记者 方磊/文
编者按: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让自己的财产在身后可以按心意进行分配,这已成为绝大多数老人的共识。然而还有一些事看似和继承、遗嘱没有关系,但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勾连。如果遇到这些问题,怎样有效处理?
大健康周刊策划推出“保险与遗嘱”之二,或许会给您一些启示。
傻外孙招来“穷小子”
事件回放:
这是发生在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一登记中心的真实故事。张明海和李华老两口都已是八十多岁的高龄老人了,目前身体还算硬朗。老两口唯一的女儿已经去世,留下一个智障的外孙女小玲和他们一起生活。小玲属于严重智障,智力水平大约也就是四、五岁孩子的水平,独自出门买东西都成问题,更别提独自生活了。
早在2014年时,张大爷老两口就来遗嘱库立了遗嘱,当时小玲刚刚二十出头,老两口想着,把他们的两套房子全部遗赠给小玲,这样小玲今后的生活就有了保障。然而事情并没有他们想的那么顺利,都说女大不中留,近几年,小玲智力没见好转,脾气却越来越大,常常因为和老人发脾气就跑出家门。就这样她认识了外地务工的小伙丁有全。两个年轻人谈起了恋爱,没多久便结婚了。
老两口认为,小玲结婚一定是丁有全撺掇的。因为在老人眼里,丁有全只是一个外地来的没啥资本的“穷小伙”,而自己的外孙女小玲精神状况不好,丁有全和小玲结婚就是为了钱。
“我们年岁也大了,一旦去世了,丁有全卷了家里的房产和钱,扔下小玲跑了。那她怎么办?”张明海和李华老两口每每提到这件事都会长吁短叹。
为了能给小玲一个安稳有保障的生活,两位老人为此,找过街道、残联等很多部门,甚至连家政他们都找过,唯一要求就是希望有人可以帮他们在百年后,看管好他们的财产,让这些财产能够切实用在小玲身上,保障好她今后的生活。然而却没有一个部门可以解决他们的心头“大患”。
其实,在遗嘱库的各登记中心,每周都会有带着残疾孩子特别是有精神残疾的孩子的老人过来办理遗嘱,孩子今后的生活怎么办?遗产怎么管理?这都是监护人最关心的问题。
解决方案:
“遗产管理人”或将解决这个难题
对于家中有残障子女的人而言,即使家有万贯,但自己一旦离世,财产留给子女的话,子女因为身体或精神残疾,没有能力管理财产,子女身边的保姆、亲戚甚至护工等人都可能成为危险的来源。按照现行法律,这些孩子的今后的生活是很难获得保障的。
正在讨论中的《民法分则(草案)》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使得残障父母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按照父母的意愿对遗产进行管理,确保子女的安全和权益。这里的遗产管理人可以是具体的人也可以是第三方专业机构。
中华遗嘱库作为第三方机构,专业从事遗嘱登记以及相关业务,也将为广大市民提供“遗产服务”项目,有需求的市民可以前往登记中心咨询。
“孝顺”女婿要房未果
事件回放:
年近80的王爷爷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和老伴儿从小青梅竹马,结婚后便有了闺女王萍。
21年前,35岁的王萍结婚了,王爷爷夫妻二人终于松了一口气,哪知道这个好不容易盼来的女婿却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宁静。
王萍婚后第二年怀孕了,女婿张强(化名)以照顾妻子为名和王萍一起住进了位于朝阳区双井的三室两厅的房子里,便再也没搬出去。
女儿女婿孝顺,让两位老人高兴不已。王奶奶更是对女婿比亲闺女还亲。
当女婿以外孙要上学为名,希望能把学校附近的学区房过户到自己名下时,王奶奶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但王爷爷没同意,当然后来王爷爷还是想办法确保外孙正常上学。
五年前,女婿张强以各种名义在两位老人手里连要带“借”拿走了80多万元。这时两位老人才觉得不对,连忙叫来了女儿,哪承想女儿根本就不知道这事儿。
两位老人这才慌了神,难道女婿是遇到什么事了吗?
调查后才发现,原来女婿早在几年前就有了“新家庭”,还有一个两岁多的私生女!
争吵时,张强喊道“你们老了,财产早晚都是我的!”张强的话彻底伤了家人的心。
不想“净身出户”的女婿最终还是取得了王爷爷一家人的原谅,毕竟谁都不想让小外孙失去父亲。
两年前王奶奶去世了,伤心的王爷爷也大病了一场。当王爷爷想取出老伴儿名下的存款时,才意识到风险已经降临。
原来,王奶奶生前并未留下遗嘱,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由王爷爷和女儿平分,而女儿分到的财产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是可以分走四分之一的!更可怕的是不止钱是这么分,房子也是这么分!
王爷爷算了一下,自己名下的两套房子都在朝阳区三环内,市值大约2500万。这要是按照法定继承女婿是可以分走300多万的,如果自己也去世,只算房产女婿便可以分到1250万!
解决方案:
女婿真能如愿吗?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配偶。且王奶奶生前未留有遗嘱,根据其家庭情况,所留财产按法定继承由王爷爷和女儿王萍平均继承。
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身为丈夫的张强确实可以分走王萍继承的一半!
之前的算法并没有错,但王奶奶的财产必须要分给女婿吗?当然不是!
因为王奶奶的财产还没有进行继承,女婿张强是没有继承权的,这时只要女儿王萍放弃对王奶奶财产的继承,女婿张强便分不到财产。
因此,解决的办法便是王萍放弃对王奶奶财产的继承,全部份额由王爷爷继承(此举有风险,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再由王爷爷立一份严谨的遗嘱,写明在其去世后财产由王萍个人继承且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财产就不会分到女婿身上了,但是这样就万无一失了吗?还不够!
因为这时女儿继承的财产确实是其个人财产,如果他们夫妻离婚的话女婿张强是不能分走的。但是如果女儿王萍出了意外过世,这份财产就变成了王萍的遗产,作为丈夫的张强是有继承权的。
因此,建议张萍也做一份遗嘱,写明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老教授中风 后老伴处理家产有点乱
事件回放:
唐建国是某高校退休的老教授,妻子早年因病去世,留下一个女儿唐飞。为了全心全意的照顾女儿,唐建国是既当爹又当妈,一直没有再找老伴儿。
唐建国女儿大学毕业后,结婚生子,从家里搬了出来,唐建国开始一个人独自生活。为了让父亲晚年过得舒适,女儿唐飞给父亲找了个保姆秦香来照顾父亲的起居,秦香对唐建国的生活照顾是无微不至。
两人日久生情,最终走到了一起。唐飞看着父亲生活得很好,也没有反对父亲再婚。
可是没想到,婚后不久,唐建国突发中风,经过全力抢救,命算是保住了,但留下了偏瘫的后遗症,加之越来越严重的老年痴呆,唐建国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就在这时,秦香以身体不适无法照顾唐建国为由,主张将唐建国送养老院照料,唐飞表示强烈反对,她认为父亲在家能得到更周到的照顾,大不了花钱请个保姆来帮忙。然而这边送不送养老院的问题还没解决,那边继母秦香又发话了,她准备要卖了唐建国的房子,换套小房子,剩下的钱给唐建国交养老院的钱。唐飞气急败坏跟她理论,而秦香气定神闲来一句,“按照法律,我是你爸的第一监护人,是不是应该听我的?”这句话着实把唐飞想说的话给噎了回去。是啊,自己的父亲和秦香现在是合法夫妻,父亲的财产理应由他的妻子也就是第一监护人秦香来处理。这该怎么办呢?
解决方案:
“意定监护”,您听说过吗?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是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的事情当然是自己说了算。但很多人恰恰都忽略了每个人都可能会面临的一个阶段——“失智失能”时,您的事情谁说了算?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了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一是配偶,二是父母、子女,三是其他近亲属,四是其他组织。这是法定监护。
这个故事中,秦香正是利用自己是唐建国配偶这一身份,宣称自己是唐建国的监护人,可以代为处理他的财产。但秦香真的是唐建国真正信任、愿意委托的监护人吗?未必!
根据《民法总则》意定监护制度就是以尊重被监护人本人的意愿为基础,优先适用于法定监护。也就是说,人在健康时可以事先书面协商好,在自己没有能力管理自己时,由他信任的人或者组织担任自己的监护人,而非法定监护人。现实生活中,有些失独老人或者独身老人,他们面临的问题是找不信任的人或者没有信任的人,这时他们的监护人就可以选择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
在中华遗嘱库各登记中心就常常会有老人咨询相关问题,中华遗嘱库也正在筹划意定监护的相关工作,努力为更多老人提供贴心服务。
最后提醒大家,在健康的时候,未雨绸缪做好安排,才能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