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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个城市试点医联体建设

发布时间:2019-08-14 08:54:39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8月13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25号)有关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

《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于2019年5月发布,同时公布了《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城市医联体建设的基本原则有三条,一是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二是资源下沉,能力提升;三是创新机制,持续发展。

城市医联体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统筹规划城市医联体建设,充分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形成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由医联体统筹网格内医疗资源,为网格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等服务。

城市医联体建设要推进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通过合作发展、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医联体牵头医院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

同时,城市医联体建设要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引导医联体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保障医联体持续健康发展。

其工作目标是,到2019年底,100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联体管理模式。

到2020年,100个试点城市形成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规定,各试点城市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

每个试点城市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

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鼓励公共卫生机构参加,由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牵头单位负总责。

原则上,医联体网格不要跨医保统筹区域。

鼓励医联体间开展业务协作。

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在做好医联体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可通过托管等形式与区域内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代表国家、区域和省域医疗水平的医院主要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

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支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组建妇幼专科医联体。

(占华)


118个城市试点医联体建设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时间:2019-08-14

8月13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25号)有关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

《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于2019年5月发布,同时公布了《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城市医联体建设的基本原则有三条,一是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二是资源下沉,能力提升;三是创新机制,持续发展。

城市医联体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统筹规划城市医联体建设,充分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形成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由医联体统筹网格内医疗资源,为网格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等服务。

城市医联体建设要推进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通过合作发展、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医联体牵头医院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

同时,城市医联体建设要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引导医联体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保障医联体持续健康发展。

其工作目标是,到2019年底,100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联体管理模式。

到2020年,100个试点城市形成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规定,各试点城市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

每个试点城市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

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鼓励公共卫生机构参加,由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牵头单位负总责。

原则上,医联体网格不要跨医保统筹区域。

鼓励医联体间开展业务协作。

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在做好医联体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可通过托管等形式与区域内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代表国家、区域和省域医疗水平的医院主要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

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支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组建妇幼专科医联体。

(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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