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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主义”是物种进化的关键

发布时间:2019-10-18 10:14:0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美)爱德华·威尔逊

翻译:傅贺

出版:中信出版集团·新思文化

时间:2019年5月

定价:42元

□禾刀

今日地球,人类足迹几乎无所不达。然而,作为自然界食物链中的“至尊”,人类一直以来被这样的三个哲学问题深深困扰,即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里去?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在演化学者眼里,人类从沧海一粟,历经38亿年终进化成今天这般模样,一路上充满机缘巧合,比如恐龙的意外灭绝,比如地震或雷电引发的山火,由此可见,人类不过是万物演化的幸存者。幸存者看似是成功者,实则意味今天的人类并未超脱万物演化规律,正所谓大道至简。

1859年,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奠基人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发表了后来震惊世人的《物种起源》。尽管达尔文意识到,在演化进程中,群体选择与个体选择发挥了同样重要的作用,但苦于缺乏群体选择实证,所以论述有些力不从心。

1976年,英国演化理论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发表了《自私的基因》,指出“人们生来是自私的”。道金斯所指的“自私”基因,就像是近代市场经济理论泰斗亚当·斯密所称的“看不见的手”一样,将个体选择进一步推向了演化论的高点。有别于道金斯专注于个体选择的研究,被誉为“达尔文以来伟大的博物学家”、社会生物学的开创者爱德华·O·威尔逊,则以《创世纪:从细胞到文明,社会的深层起源》这本简练的著作,“综合古生物学、动物行为学、人类学、考古学等多学科新成果”,简明扼要地阐述了群体选择在社会起源中扮演的重要作用。

很难想象,刚刚推出这本新著的威尔逊,6月10日才度过自己的90岁生日。退休后的威尔逊退而不休,精力旺盛,研究与写作两不误,著作等身,本书是他退休后的第16部著作。威尔逊从小便对博物学充满难以想象的热情,尽管7岁时钓鱼不小心弄瞎了右眼,但这一生理缺陷并未阻挡住他对大自然的浓厚兴趣——十几岁时,威尔逊便“对家乡亚拉巴马州的每一种蚂蚁进行了观察、识别和分类”。

曾有歌词这样唱道,“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此前的许多演化论学者,将群体选择仅仅局限于亲缘选择,即具有血缘关系之间的牺牲与奉献,这一点似乎更合乎人类自身的感情逻辑。威尔逊的研究则表明,真社会性并不来自“自私的基因”理论中的亲缘选择,群体选择产生的利他主义才是塑造真社会性的关键。

真社会性一词是1966年由苏珊·巴特拉所提出,威尔逊则对这一概念进一步深化:所谓真社会性,即一个生物群体组织内分化出可育和不可主育的等级,仅仅出现在屈指可数的几种生物里。“独立起源的真社会性生物还有七种,它们分别演变成了今天的蚂蚁、白蚁、泥蜂、小芦蜂、绿金蜂、蓟马和蚜虫。”正是对这些生物的研究,威尔逊发现了有别于亲缘选择的“利他主义”。

威尔逊指出,蚂蚁虽演化出数万种不同群体,但其真社会性本质大同小异。所有蚁群中都有一些“甘愿”奉献的不育工蚁。这些工蚁与蚁后间可以有血缘关系,也可以没有,其主要职责除了卖命地干活,再就是卖命地捍卫群体秩序,比如“工蚁会处罚那些与蚁后竞争产卵的同胞,有时甚至会处决它们”。当蚁后死去时,原本不育的工蚁会转化为可育,并填补蚁王留下的真空。威尔逊进一步指出,“自从动物世界演化出真社会性以来,工职者就一直处在为自身利益服务与为群落利益服务的摇摆之中。”

显而易见,工职者具有典型的“顾全大局”特质,这也是威尔逊在本书中反复论述的主题。生物的竞争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的,也有群体之间的,还有与其他物种的竞争。威尔逊指出,“在群体内,自私的个体胜过利他的个体;在群体之间,利他个体组成的群体胜过自私个体组成的群体”,正是“利他行为促成了演化史上的重大转变,使生命从原核生物逐渐演化成今天纷繁复杂的形态。”

回溯生物演变史,虽然今天地球上物种多达数百万,但在以亿年计的演化历史长河中,完全消失的物种不计其数,许多只能从考古生物学家那里获取一点可怜的信息。正是基于这样强烈的“忧患”现实,在每一个转变的关口,为了与同类竞争,生物个体必须尽可能延长寿命,必须尽可能实现群体数量的增加,从而壮大自身的力量。实现这样的目标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即个体足够强大,再就是群体必须形成“万众一心”的最大合力。

不过,强大个体如果彼此因为竞争而“同室操戈”,必然会因为内耗超出群体的承载能力而抑制自身的发展。换言之,群体越大,其抱团发展形成的抗风险能力也就越大,也就越易于在自然界中生存下来,越可能在同一种群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利他主义往往与群体利益呈反比。“利他主义的代价越高,对于个体生产和繁殖上的损失越多,那么这对整个群体的益处也必须越大”。不过,威尔逊并不认为这种利他主义来源于“精神的崇高”,而是“那些规定了社会性状的等位基因(同一个基因的不同形式)”,因为“基因决定了性状”。“当由同一个物种组成的不同群体竞争的时候,它们成员的基因就会受到筛选,自然选择就驱动着社会演化向上或向下发展”。

得益于利他主义,人类最终从万物中脱颖而出。不过,有一个疑问通读本书依然难解,那就是在演化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利他主义,在人类今天以及未来进程中,是否依然会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果有,这种表现形式会是什么?不知是否因为限于篇幅,威尔逊对此并未加以解读。当然也有另一可能,即这一疑问或许是威尔逊为下部著作故意卖的一个关子。


“利他主义”是物种进化的关键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0-18

作者:(美)爱德华·威尔逊

翻译:傅贺

出版:中信出版集团·新思文化

时间:2019年5月

定价:42元

□禾刀

今日地球,人类足迹几乎无所不达。然而,作为自然界食物链中的“至尊”,人类一直以来被这样的三个哲学问题深深困扰,即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里去?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在演化学者眼里,人类从沧海一粟,历经38亿年终进化成今天这般模样,一路上充满机缘巧合,比如恐龙的意外灭绝,比如地震或雷电引发的山火,由此可见,人类不过是万物演化的幸存者。幸存者看似是成功者,实则意味今天的人类并未超脱万物演化规律,正所谓大道至简。

1859年,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奠基人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发表了后来震惊世人的《物种起源》。尽管达尔文意识到,在演化进程中,群体选择与个体选择发挥了同样重要的作用,但苦于缺乏群体选择实证,所以论述有些力不从心。

1976年,英国演化理论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发表了《自私的基因》,指出“人们生来是自私的”。道金斯所指的“自私”基因,就像是近代市场经济理论泰斗亚当·斯密所称的“看不见的手”一样,将个体选择进一步推向了演化论的高点。有别于道金斯专注于个体选择的研究,被誉为“达尔文以来伟大的博物学家”、社会生物学的开创者爱德华·O·威尔逊,则以《创世纪:从细胞到文明,社会的深层起源》这本简练的著作,“综合古生物学、动物行为学、人类学、考古学等多学科新成果”,简明扼要地阐述了群体选择在社会起源中扮演的重要作用。

很难想象,刚刚推出这本新著的威尔逊,6月10日才度过自己的90岁生日。退休后的威尔逊退而不休,精力旺盛,研究与写作两不误,著作等身,本书是他退休后的第16部著作。威尔逊从小便对博物学充满难以想象的热情,尽管7岁时钓鱼不小心弄瞎了右眼,但这一生理缺陷并未阻挡住他对大自然的浓厚兴趣——十几岁时,威尔逊便“对家乡亚拉巴马州的每一种蚂蚁进行了观察、识别和分类”。

曾有歌词这样唱道,“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此前的许多演化论学者,将群体选择仅仅局限于亲缘选择,即具有血缘关系之间的牺牲与奉献,这一点似乎更合乎人类自身的感情逻辑。威尔逊的研究则表明,真社会性并不来自“自私的基因”理论中的亲缘选择,群体选择产生的利他主义才是塑造真社会性的关键。

真社会性一词是1966年由苏珊·巴特拉所提出,威尔逊则对这一概念进一步深化:所谓真社会性,即一个生物群体组织内分化出可育和不可主育的等级,仅仅出现在屈指可数的几种生物里。“独立起源的真社会性生物还有七种,它们分别演变成了今天的蚂蚁、白蚁、泥蜂、小芦蜂、绿金蜂、蓟马和蚜虫。”正是对这些生物的研究,威尔逊发现了有别于亲缘选择的“利他主义”。

威尔逊指出,蚂蚁虽演化出数万种不同群体,但其真社会性本质大同小异。所有蚁群中都有一些“甘愿”奉献的不育工蚁。这些工蚁与蚁后间可以有血缘关系,也可以没有,其主要职责除了卖命地干活,再就是卖命地捍卫群体秩序,比如“工蚁会处罚那些与蚁后竞争产卵的同胞,有时甚至会处决它们”。当蚁后死去时,原本不育的工蚁会转化为可育,并填补蚁王留下的真空。威尔逊进一步指出,“自从动物世界演化出真社会性以来,工职者就一直处在为自身利益服务与为群落利益服务的摇摆之中。”

显而易见,工职者具有典型的“顾全大局”特质,这也是威尔逊在本书中反复论述的主题。生物的竞争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的,也有群体之间的,还有与其他物种的竞争。威尔逊指出,“在群体内,自私的个体胜过利他的个体;在群体之间,利他个体组成的群体胜过自私个体组成的群体”,正是“利他行为促成了演化史上的重大转变,使生命从原核生物逐渐演化成今天纷繁复杂的形态。”

回溯生物演变史,虽然今天地球上物种多达数百万,但在以亿年计的演化历史长河中,完全消失的物种不计其数,许多只能从考古生物学家那里获取一点可怜的信息。正是基于这样强烈的“忧患”现实,在每一个转变的关口,为了与同类竞争,生物个体必须尽可能延长寿命,必须尽可能实现群体数量的增加,从而壮大自身的力量。实现这样的目标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即个体足够强大,再就是群体必须形成“万众一心”的最大合力。

不过,强大个体如果彼此因为竞争而“同室操戈”,必然会因为内耗超出群体的承载能力而抑制自身的发展。换言之,群体越大,其抱团发展形成的抗风险能力也就越大,也就越易于在自然界中生存下来,越可能在同一种群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利他主义往往与群体利益呈反比。“利他主义的代价越高,对于个体生产和繁殖上的损失越多,那么这对整个群体的益处也必须越大”。不过,威尔逊并不认为这种利他主义来源于“精神的崇高”,而是“那些规定了社会性状的等位基因(同一个基因的不同形式)”,因为“基因决定了性状”。“当由同一个物种组成的不同群体竞争的时候,它们成员的基因就会受到筛选,自然选择就驱动着社会演化向上或向下发展”。

得益于利他主义,人类最终从万物中脱颖而出。不过,有一个疑问通读本书依然难解,那就是在演化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利他主义,在人类今天以及未来进程中,是否依然会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果有,这种表现形式会是什么?不知是否因为限于篇幅,威尔逊对此并未加以解读。当然也有另一可能,即这一疑问或许是威尔逊为下部著作故意卖的一个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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