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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看病分组付费须防误伤患者

发布时间:2019-11-14 11:15:16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张涛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30个试点城市名单,涵盖了4个直辖市和26个地级市。同时列出时间表,2020年模拟运行该付费方式,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10月底,国家医保局发布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这意味着DRG付费国家试点迈出关键性一步。

过去,医保支付方式一直以项目付费为主。医院给出患者的诊疗费、检查费、护理费账单,医保部门就按规定予以支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医院难免利用过度医疗、重复检查来骗取医保基金。于是,近年来按病种付费成为医保改革方向。事先计算出治疗某种疾病的合理费用,按标准支付给医院,可以有效遏制医院小病大治的利益驱动。

相比之下,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则更加科学。首先,按照患者疾病诊断分入对应的主要诊断大类;其次,根据对患者所采取的治疗方式,包括手术、非手术操作、保守用药等进行大的分组;最后,根据患者个体差异,如年龄、性别、并发症和合并症严重程度等,最终分入合适的小组。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按照同病组同费用原则,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与单病种付费的笼统相比,DRG付费更加贴近患者的实际情况,计算标准更为合理,在充分体现医院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同时,有助于压缩检查治疗中的水分,有效减少“大处方”、“多检查”。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将全面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如今,DRG付费正式进入试点阶段,医院、医保和患者的共赢值得期待。不过,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看病分组付费的原则是“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在收费标准已定的情况下,不能排除个别医院为了盈利最大化,片面控制成本而减少治疗,导致选择轻病人住院、推诿重病人、治疗偷工减料、故意提高分组档次等现象。

无论过度医疗空耗医保基金,还是医疗不足降低医疗服务质量,都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实行看病分组付费后,必须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首先,加强对DRG付费的实时监管。看病怎么分组不能是医院自己说了算,必须由医保机构组织的专家团队进行全过程监督,随机抽查病案,到医院病房突击检查,确保分组可行合理、符合实际。其次,分组付费信息需要公开透明。患者分到了哪一组,依据是什么,需要做哪些检查和治疗,治疗效果如何,这些信息必须让患者及其家属明明白白,从而改变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便于对医院的治疗进行有效监督。此外,提高医院的违规成本,对于避重就轻推诿重病患者,无故缩短住院时间、减少治疗项目的情况不予付费,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者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评论:看病分组付费须防误伤患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1-14

□张涛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30个试点城市名单,涵盖了4个直辖市和26个地级市。同时列出时间表,2020年模拟运行该付费方式,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10月底,国家医保局发布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这意味着DRG付费国家试点迈出关键性一步。

过去,医保支付方式一直以项目付费为主。医院给出患者的诊疗费、检查费、护理费账单,医保部门就按规定予以支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医院难免利用过度医疗、重复检查来骗取医保基金。于是,近年来按病种付费成为医保改革方向。事先计算出治疗某种疾病的合理费用,按标准支付给医院,可以有效遏制医院小病大治的利益驱动。

相比之下,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则更加科学。首先,按照患者疾病诊断分入对应的主要诊断大类;其次,根据对患者所采取的治疗方式,包括手术、非手术操作、保守用药等进行大的分组;最后,根据患者个体差异,如年龄、性别、并发症和合并症严重程度等,最终分入合适的小组。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按照同病组同费用原则,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与单病种付费的笼统相比,DRG付费更加贴近患者的实际情况,计算标准更为合理,在充分体现医院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同时,有助于压缩检查治疗中的水分,有效减少“大处方”、“多检查”。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将全面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如今,DRG付费正式进入试点阶段,医院、医保和患者的共赢值得期待。不过,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看病分组付费的原则是“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在收费标准已定的情况下,不能排除个别医院为了盈利最大化,片面控制成本而减少治疗,导致选择轻病人住院、推诿重病人、治疗偷工减料、故意提高分组档次等现象。

无论过度医疗空耗医保基金,还是医疗不足降低医疗服务质量,都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实行看病分组付费后,必须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首先,加强对DRG付费的实时监管。看病怎么分组不能是医院自己说了算,必须由医保机构组织的专家团队进行全过程监督,随机抽查病案,到医院病房突击检查,确保分组可行合理、符合实际。其次,分组付费信息需要公开透明。患者分到了哪一组,依据是什么,需要做哪些检查和治疗,治疗效果如何,这些信息必须让患者及其家属明明白白,从而改变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便于对医院的治疗进行有效监督。此外,提高医院的违规成本,对于避重就轻推诿重病患者,无故缩短住院时间、减少治疗项目的情况不予付费,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者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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