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3月份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0省份公布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方案。
2019年剩下不到30天,生育险并入医保开始倒计时。根据国务的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广东、山东等20多个省份已经公布了合并实施方案。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其余省市的方案也将密集出台。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对于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大有裨益。国务院办公厅意见明确提出:“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也给广大职工吃了一颗定心丸。当然,生育险并入医保,不是单纯的“在一个盘子里吃饭”,合并实施更应成为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契机。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通过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业妇女的关爱,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不过,生育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覆盖面过窄。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也就是说,生育保险制度只是针对职工,只能由“公家”缴费,个人不能缴纳。在就业形势日趋多元的当下,这一规定将淘宝店主、代驾等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排除在外。人社部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8亿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93亿人,仅为前者的六分之一。
二是报销额偏低。目前,许多地方生育保险报销普遍实行的是定额报销。以北京为例,门诊产检报销额度为1400元封顶,生育费用根据医院等级及分娩情况报销范围在2700元—4400元之间。事实上,专家指出,产妇及胎儿均健康时,产检费约3000至5000元,分娩费约5000元,非正常情况费用则更高。相比之下,定额报销标准偏低,也无法体现产妇的具体情况。
随着二胎政策放开,高龄、高危产妇增加,对于生育保险制度提出更高要求。生育险并入医保之后,应积极借鉴医保的管理模式,不断优化。首先,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为提高报销标准提供了可能。生育医疗费的报销不妨也像医保那样,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花的多报的多,花的少报的少,从而充分保障高危产妇的切身利益。目前,广州已经率先采用按比例报销方式,对于住院期间的合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
其次,在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背景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成为大势所趋。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能否更进一步和居民医保互通互联,值得期待。如果公众也能像缴纳医保一样自行缴纳生育险,享受相应待遇,无疑将大大提高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张淳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3月份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0省份公布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方案。
2019年剩下不到30天,生育险并入医保开始倒计时。根据国务的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广东、山东等20多个省份已经公布了合并实施方案。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其余省市的方案也将密集出台。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对于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大有裨益。国务院办公厅意见明确提出:“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也给广大职工吃了一颗定心丸。当然,生育险并入医保,不是单纯的“在一个盘子里吃饭”,合并实施更应成为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契机。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通过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业妇女的关爱,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不过,生育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覆盖面过窄。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也就是说,生育保险制度只是针对职工,只能由“公家”缴费,个人不能缴纳。在就业形势日趋多元的当下,这一规定将淘宝店主、代驾等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排除在外。人社部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8亿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93亿人,仅为前者的六分之一。
二是报销额偏低。目前,许多地方生育保险报销普遍实行的是定额报销。以北京为例,门诊产检报销额度为1400元封顶,生育费用根据医院等级及分娩情况报销范围在2700元—4400元之间。事实上,专家指出,产妇及胎儿均健康时,产检费约3000至5000元,分娩费约5000元,非正常情况费用则更高。相比之下,定额报销标准偏低,也无法体现产妇的具体情况。
随着二胎政策放开,高龄、高危产妇增加,对于生育保险制度提出更高要求。生育险并入医保之后,应积极借鉴医保的管理模式,不断优化。首先,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为提高报销标准提供了可能。生育医疗费的报销不妨也像医保那样,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花的多报的多,花的少报的少,从而充分保障高危产妇的切身利益。目前,广州已经率先采用按比例报销方式,对于住院期间的合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
其次,在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背景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成为大势所趋。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能否更进一步和居民医保互通互联,值得期待。如果公众也能像缴纳医保一样自行缴纳生育险,享受相应待遇,无疑将大大提高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