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兆丰
出版:中信出版社
时间:2018年7月
定价:68元
□薛兆丰
人们谈到公平与效率时,总会说要么是公平优先,要么是效率优先,二者此消彼长、互相对立。每当听到人们这么说时,我就会想起100多年前发生在美国的一个真实案例:马粪争夺案(Thomas Haslem v.William A. Lockwood, 1871)。
马粪争夺案的故事
这个案子发生在1869年4月6日。原告请了两位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他俩从晚上6点干到8点,在马路上共堆了18堆马粪。马粪堆起来以后,因为太多拿不动,两位帮工就回去取车,准备第二天来运。但他们并没有在这18堆马粪上做任何标记。
第二天早上,案中的被告看见了这些马粪,就问附近巡逻的人:这些马粪有没有主人?有没有人要把马粪运走?巡逻的人说不知道。被告听了以后,觉得这些马粪没有标记,也没有主人,就把马粪运回自己家,撒到自己的田里了。
到了这天中午,两位帮工带着车过来,发现马粪没了,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被告拿走了。双方发生争执,最后闹到法庭上。
鼓励创造财富,还是鼓励对财富做标记
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有这么几种观点。
一是“溯源说”。有人主张,马粪真正的主人是马,因为马粪是马拉的;也可以进一步说,马粪属于马的主人。但问题是,马的主人把马粪丢在路上,已经放弃了对马粪的所有权。
二是“位置说”。被告主张,马粪掉到马路上,就成为马路的一部分,而马路是公家的,所以谁见了马粪都可以拿走。原告让帮工把马粪堆起来,只是改变了马粪所在的位置,并没有改变它的所有权,因而马粪不归原告所有。
三是“标记说”。法庭上也有人主张,关键看原告有没有给马粪做标记,如果没有做标记,那就不能怪别人把马粪搬走了。
四是“劳动说”。原告坚持认为,是帮工们花费了工夫,才把马粪堆积起来的,所以马粪应该归原告所有。
双方好像都有道理。但哪种观点更重要呢?如果你是法官,会把马粪判给谁?
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社会才会越来越好
事实上,一点儿马粪,判给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案件会对后代产生怎样的影响。设想一下,有两个村子,发生了同样的案子,唯一不同的是,第一个村子把马粪判给了原告,也就是堆积马粪的人;第二个村子把马粪判给了被告,也就是那个看见马粪就把马粪拿走的人。这两个村子,过50年、100年后,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可以设想,在第一个村子里,由于把马粪判给了创造财富的人,那么村民就会有这样的预期:凡是经过人类劳动的成果,都是财富;凡是财富,就都有主人;有主人的财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要尊重别人的财富,不能见到就拿走。只要有这样的共识,这一共识又变成传统,那么在这个村子里,人们就用不着花很大的工夫来保护自己的财富,他们因此也会更积极地去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50年、100年后,这个村子就会走向富足。
在另一个村子里,法官把马粪判给了被告,那么村民就会形成另外一种预期:只要是没人看管的东西,就可以随便拿走。结果顺手牵羊的行为就会大增,有产者花在看管财富上的努力就会变大,大到足以抵消财富本身的价值。人们不仅会丧失创造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即便创造和积累了财富,其价值也会被保护财富的努力所抵消。50年、100年后,这个村子就会走向贫困。
当年马粪案的法官,就是根据这个思路,把马粪判给原告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个判决意味深长。
公正背后是效率考量
尊重别人的财富,不能见猎心起,不能顺手牵羊,这是一种普世的公正观,每位负责任的家长都会向子女传授这种观念。但在这种公正观背后,却是效率的考量——保护产权的努力是会消耗资源的,这种消耗越大,资源的净值就越低;社会的道德规范,越是能够帮助降低这种消耗,社会财富的积累就越多。
在生活中,很多人讨论什么才是公正的,但背后其实很可能是在对效率做出考量。
我们不能随便把人投进监狱,除非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这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人力资本会受到随意的破坏,人们就不会有积极性去积累自己的人力资本,懒惰和无知就会成为世界的常态。
我们不能随便拿人家的东西,除非给出合理的补偿,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这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可以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不会有人有积极性去爱护、积累自己的财富。
交通肇事者应该负责任,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这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交通肇事者不需要负责任的话,那么马路就会非常混乱,效率就会降低,马路的价值就会消失。
当我们讨论公正的问题时,背后的含义往往是:这是符合效率标准的。往往是那些让社会里每个人都有积极性去积累财富的规则,或者那些让社会能够健康发展的规则,才是公正的规则。也就是说,因为有效,所以公平。
当别人在讨论到底是公平重要,还是效率重要的时候,学过经济学的人明白,公平背后往往是效率的考量,不是单个人效率的考量,而是整体社会长远发展的效率的考量。公平和效率,往往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思考题
你能不能在生活中找一个例子,看上去是个公正的规则,但它背后其实是有效率的考量的?
作者:薛兆丰
出版:中信出版社
时间:2018年7月
定价:68元
□薛兆丰
人们谈到公平与效率时,总会说要么是公平优先,要么是效率优先,二者此消彼长、互相对立。每当听到人们这么说时,我就会想起100多年前发生在美国的一个真实案例:马粪争夺案(Thomas Haslem v.William A. Lockwood, 1871)。
马粪争夺案的故事
这个案子发生在1869年4月6日。原告请了两位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他俩从晚上6点干到8点,在马路上共堆了18堆马粪。马粪堆起来以后,因为太多拿不动,两位帮工就回去取车,准备第二天来运。但他们并没有在这18堆马粪上做任何标记。
第二天早上,案中的被告看见了这些马粪,就问附近巡逻的人:这些马粪有没有主人?有没有人要把马粪运走?巡逻的人说不知道。被告听了以后,觉得这些马粪没有标记,也没有主人,就把马粪运回自己家,撒到自己的田里了。
到了这天中午,两位帮工带着车过来,发现马粪没了,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被告拿走了。双方发生争执,最后闹到法庭上。
鼓励创造财富,还是鼓励对财富做标记
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有这么几种观点。
一是“溯源说”。有人主张,马粪真正的主人是马,因为马粪是马拉的;也可以进一步说,马粪属于马的主人。但问题是,马的主人把马粪丢在路上,已经放弃了对马粪的所有权。
二是“位置说”。被告主张,马粪掉到马路上,就成为马路的一部分,而马路是公家的,所以谁见了马粪都可以拿走。原告让帮工把马粪堆起来,只是改变了马粪所在的位置,并没有改变它的所有权,因而马粪不归原告所有。
三是“标记说”。法庭上也有人主张,关键看原告有没有给马粪做标记,如果没有做标记,那就不能怪别人把马粪搬走了。
四是“劳动说”。原告坚持认为,是帮工们花费了工夫,才把马粪堆积起来的,所以马粪应该归原告所有。
双方好像都有道理。但哪种观点更重要呢?如果你是法官,会把马粪判给谁?
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社会才会越来越好
事实上,一点儿马粪,判给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案件会对后代产生怎样的影响。设想一下,有两个村子,发生了同样的案子,唯一不同的是,第一个村子把马粪判给了原告,也就是堆积马粪的人;第二个村子把马粪判给了被告,也就是那个看见马粪就把马粪拿走的人。这两个村子,过50年、100年后,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可以设想,在第一个村子里,由于把马粪判给了创造财富的人,那么村民就会有这样的预期:凡是经过人类劳动的成果,都是财富;凡是财富,就都有主人;有主人的财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要尊重别人的财富,不能见到就拿走。只要有这样的共识,这一共识又变成传统,那么在这个村子里,人们就用不着花很大的工夫来保护自己的财富,他们因此也会更积极地去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50年、100年后,这个村子就会走向富足。
在另一个村子里,法官把马粪判给了被告,那么村民就会形成另外一种预期:只要是没人看管的东西,就可以随便拿走。结果顺手牵羊的行为就会大增,有产者花在看管财富上的努力就会变大,大到足以抵消财富本身的价值。人们不仅会丧失创造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即便创造和积累了财富,其价值也会被保护财富的努力所抵消。50年、100年后,这个村子就会走向贫困。
当年马粪案的法官,就是根据这个思路,把马粪判给原告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个判决意味深长。
公正背后是效率考量
尊重别人的财富,不能见猎心起,不能顺手牵羊,这是一种普世的公正观,每位负责任的家长都会向子女传授这种观念。但在这种公正观背后,却是效率的考量——保护产权的努力是会消耗资源的,这种消耗越大,资源的净值就越低;社会的道德规范,越是能够帮助降低这种消耗,社会财富的积累就越多。
在生活中,很多人讨论什么才是公正的,但背后其实很可能是在对效率做出考量。
我们不能随便把人投进监狱,除非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这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人力资本会受到随意的破坏,人们就不会有积极性去积累自己的人力资本,懒惰和无知就会成为世界的常态。
我们不能随便拿人家的东西,除非给出合理的补偿,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这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可以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不会有人有积极性去爱护、积累自己的财富。
交通肇事者应该负责任,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这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交通肇事者不需要负责任的话,那么马路就会非常混乱,效率就会降低,马路的价值就会消失。
当我们讨论公正的问题时,背后的含义往往是:这是符合效率标准的。往往是那些让社会里每个人都有积极性去积累财富的规则,或者那些让社会能够健康发展的规则,才是公正的规则。也就是说,因为有效,所以公平。
当别人在讨论到底是公平重要,还是效率重要的时候,学过经济学的人明白,公平背后往往是效率的考量,不是单个人效率的考量,而是整体社会长远发展的效率的考量。公平和效率,往往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思考题
你能不能在生活中找一个例子,看上去是个公正的规则,但它背后其实是有效率的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