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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怎样看待医疗险的“保证续保”

发布时间:2020-04-16 09:48:38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王方琪

4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以适当调整了。由此,保证续保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业内人士认为,保证续保是对客户诉求的满足,同时也会倒逼相关保险公司加强控费能力。

众所周知,在目前的健康险产品中,除重疾险一枝独秀外,其他健康险产品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对于商业医疗保险来说,是否能保证续保是消费者关注的一个焦点。

在很多消费者看来,“保证续保”至少包括两个层面的要求:第一,保证可以续保到约定保障期,保险公司不能因为被保险人健康恶化而不接受续保申请。第二,保证保险条款不变,即保险公司不能在后续减少责任,或添加额外的除外责任等。

由于大多数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是一年期,因此如果医疗保险不能保证续保,可能被保险人承保多年未出险,但一旦出险无法得到持续保障。比如,一位消费者从25岁开始投保某款商业医疗保险,年缴保费500元。连续三年,该消费者从来没有过保险理赔。到第四年,该消费者罹患了恶行肿瘤,在该年度报销医疗费用之后,第五年保险公司不再给该消费者续保。那么,消费者就会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所以,保证续保是消费者基于自身利益所要求的重大诉求。

保险公司对保证续保进行过一系列的探索。在一年期医疗保险的保证续保尝试中,有的公司承诺不因理赔而拒保,但有权对被保险人单独调整费率;有的公司将一些赔付疾病列入除外责任。还有保险公司尝试推出多年期保证续保产品,比如费率在3年、5年或6年内保证不会调整的百万医疗保险。

此外,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都要求保证续保。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至法定退休年龄。保证续保期间内累计医疗费用赔付限额,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症的被保险人为80万元,已经罹患既往症的为15万元。

保证续保,对保险公司的控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保险公司提升核保定价能力。

目前,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管控能力薄弱,面对医疗卫生体系,很多保险公司的费用管控能力无法延伸至前期预防、中期治疗、后期康复等整个诊疗过程。对医疗流程参与程度弱又导致了保险公司无法进行精准的产品设计、定价或赔付管理。

从整体看,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应对长期医疗费用上涨等赔付风险的制度保障,从根本上解决保险公司不敢尝试开发长期医疗保险产品的问题。但保险公司要推出相应的保险产品,还需要在控费能力上下功夫。

保证续保的理想状态是保险公司温和增加费率,吸引更多被保险人加入计划,形成良性循环。商业保险公司作为支付方代表,有优化医疗资源和控费的动力,今后应参与到加强医疗费用管控之中,使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降低下来。通过参与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等等,起到重要的医疗费用监督作用。许多保险公司尝试通过慢病管理深入到这一领域中。比如,有的保险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慢病管理方案,包括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甚至是恶性肿瘤等等。这些方案以预防和控制慢病发展为主,可有效降低医疗费用支出。


记者观察:怎样看待医疗险的“保证续保”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4-16

□记者 王方琪

4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以适当调整了。由此,保证续保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业内人士认为,保证续保是对客户诉求的满足,同时也会倒逼相关保险公司加强控费能力。

众所周知,在目前的健康险产品中,除重疾险一枝独秀外,其他健康险产品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对于商业医疗保险来说,是否能保证续保是消费者关注的一个焦点。

在很多消费者看来,“保证续保”至少包括两个层面的要求:第一,保证可以续保到约定保障期,保险公司不能因为被保险人健康恶化而不接受续保申请。第二,保证保险条款不变,即保险公司不能在后续减少责任,或添加额外的除外责任等。

由于大多数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是一年期,因此如果医疗保险不能保证续保,可能被保险人承保多年未出险,但一旦出险无法得到持续保障。比如,一位消费者从25岁开始投保某款商业医疗保险,年缴保费500元。连续三年,该消费者从来没有过保险理赔。到第四年,该消费者罹患了恶行肿瘤,在该年度报销医疗费用之后,第五年保险公司不再给该消费者续保。那么,消费者就会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所以,保证续保是消费者基于自身利益所要求的重大诉求。

保险公司对保证续保进行过一系列的探索。在一年期医疗保险的保证续保尝试中,有的公司承诺不因理赔而拒保,但有权对被保险人单独调整费率;有的公司将一些赔付疾病列入除外责任。还有保险公司尝试推出多年期保证续保产品,比如费率在3年、5年或6年内保证不会调整的百万医疗保险。

此外,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都要求保证续保。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至法定退休年龄。保证续保期间内累计医疗费用赔付限额,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症的被保险人为80万元,已经罹患既往症的为15万元。

保证续保,对保险公司的控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保险公司提升核保定价能力。

目前,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管控能力薄弱,面对医疗卫生体系,很多保险公司的费用管控能力无法延伸至前期预防、中期治疗、后期康复等整个诊疗过程。对医疗流程参与程度弱又导致了保险公司无法进行精准的产品设计、定价或赔付管理。

从整体看,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应对长期医疗费用上涨等赔付风险的制度保障,从根本上解决保险公司不敢尝试开发长期医疗保险产品的问题。但保险公司要推出相应的保险产品,还需要在控费能力上下功夫。

保证续保的理想状态是保险公司温和增加费率,吸引更多被保险人加入计划,形成良性循环。商业保险公司作为支付方代表,有优化医疗资源和控费的动力,今后应参与到加强医疗费用管控之中,使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降低下来。通过参与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等等,起到重要的医疗费用监督作用。许多保险公司尝试通过慢病管理深入到这一领域中。比如,有的保险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慢病管理方案,包括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甚至是恶性肿瘤等等。这些方案以预防和控制慢病发展为主,可有效降低医疗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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