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4元。
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强化基层卫生防疫。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各地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推进工作,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各地参照《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结合实际实施。
《通知》还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疾控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积极会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做好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管理、发热患者筛查和相关信息登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要加强培训,指导基层制订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基层对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应对能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通知》指出,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依托家庭医生团队,组建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基本单元,明确各成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上级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用,建立上下联动、双向转诊和会诊通道,衔接基层慢病药物的配备使用。继续加强国家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的培训和应用,提高基层慢病管理和服务能力。
6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4元。
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强化基层卫生防疫。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各地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推进工作,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各地参照《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结合实际实施。
《通知》还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疾控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积极会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做好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管理、发热患者筛查和相关信息登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要加强培训,指导基层制订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基层对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应对能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通知》指出,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依托家庭医生团队,组建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基本单元,明确各成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上级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用,建立上下联动、双向转诊和会诊通道,衔接基层慢病药物的配备使用。继续加强国家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的培训和应用,提高基层慢病管理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