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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春秋

方椒伯:华商金融事业的先驱

发布时间:2021-06-11 08:51:59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王珏麟

方椒伯(1885-1968),名积蕃,字椒伯,浙江宁波镇海骆驼桥桕墅方村(今属镇海区骆驼镇)人。曾任旅沪宁波同乡会会董、上海总商会副会长、上海银行公会会董、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董事、宁绍轮船公司董事长、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宁波镇海方氏家族是镇海大族,族人大都经商,都是由商业而钱业,兼营其他行业。经营领域广泛,包括沙船业、钱业、纺织业、药业、糖业、银楼、绸缎、棉布、药材、南货、渔业、书业、房地产业等,是上海实业界翘楚之一。方氏家族以上海为重心,旁及杭州、宁波、绍兴、汉口、南京、沙市、宜昌、湖州、镇海各地。

方椒伯祖父方性斋,在沪经商起家,上海人称之为“七老板”。方性斋承前启后,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开拓进出口贸易,并在上海置有大量房产,如:敦仁里、敦安里、敦和里、敦顺里……当时沪上流传“半城房屋都姓方”。父亲方崇年则为前清举人。


方椒伯

出身名门的金融才俊

方椒伯是方家的第四代代表人物。1885年11月25日,方椒伯生于宁波镇海桕墅村。6岁入私塾读书,8岁丧父,在私塾读书至17岁,应科举考试未中。18岁那年,他随叔父方樵苓赴上海继承祖业,往返沪甬间。

1905年,方椒伯集资在家乡创办培玉学堂,自任校长。并兼任宁波溪海公学校长、宁波教育参事会参事。辛亥革命光复上海时,参加中华民国协济会,协筹军需。1912年,就读伍廷芳主办的上海民国法律学校,攻读法律。1915年,转学至梁启超主办的上海神州政法专门学校。1917年毕业后获律师证书,仍从事商业经营。

1918年,受北京东陆银行之聘,任该行上海分行经理。兼任上海四明公所和四明医院董事。1919年“五四运动”后,参与发起上海各业同业公会和各地旅沪同乡会组成的上海各公团联合会,任会长。随之发表通电,反对上海总商会发出的违反民意的中日直接交涉归还青岛的主张,致使总商会正副会长引咎辞职,遂闻名于沪上各界。同年与人创办中国毛绒厂。

1920年,参与筹建全国第一家成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董事。改组上海股票商业公会。同年任上海银行公会会董,上海总商会会董兼商务公断处处长、副会长,宁波旅沪同乡会会董、常务理事及会务主任等职。

1922年,与秦润卿、薛文泰等人集资创办上海大有余榨油厂,任董事长。这是方氏家族投资工业之始。自1922年起连任两届上海总商会副会长,主持日常会务工作四年。任职期间,方椒伯每天上午准时到位于今河南北路、北苏州路的上海总商会办公,批阅公牍甚为精细,遇有秘书所拟之稿,有欠妥处,即亲自动笔修改。待会务公事办毕,再去位于十六铺小东门的中国通商银行分行等处办理行务(受傅筱庵之聘,出任中国通商银行上海南市分行经理,同时辞去东陆银行职务)。四年如一日,不论严寒酷暑从未间断。此后方椒伯在反对曹锟贿选总统、军阀争夺上海的齐卢之战、五卅惨案各类事件中发挥过一定作用。1923年,方椒伯兼任宁绍轮船公司董事长、上海公共租界华人纳税会理事长、上海总商会副会长。1924年,为整治上海苏州河,发起组织吴淞江水利协会,任会长。

1930年起多次当选上海市商会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1932年辞去中国通商银行南市分行经理后,以从事律师业务为主。同年12月担任各业保险经理处主席。1933年2月10日,任上海各业保险总经理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935年,倡议并创建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1937年“八·一三”淞沪开战后,上海租界难民麇集,方椒伯时任宁波旅沪同乡会会董兼会务主任,自愿负责“筹划救济各地来沪避难同乡”,设立难民收容所10处,后又由同乡会出面分批免费遣送同乡难胞20多万人返甬。不久,全市性的“上海难民救济协会”成立,方椒伯任该会副秘书长兼劝募主任,经手募集捐款1000余万元,接济难胞11万余人。1939年,伪上海市长傅筱庵多次邀其出任市府秘书长等职,被方椒伯拒绝。抗战胜利后,除执行律师业务外,致力于经营大有余榨油厂及办理同乡会劝募事务。同时兼任上海复旦大学校董、中华职业教育社监理事、宁波通运长途汽车公司董事、上海渔市场商股常务理事、上海鸿安轮船公司及各业保险经理等职。到1948年止,曾担任多处厂商的法律顾问,专办非诉讼案件,凡经其调解,当事人都免于诉讼。

1955年起连任3届上海市政协委员。1956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民革上海市委委员。1968年病逝于上海。

义无反顾投身保险

英国驻甬领事《1905年度贸易报告》记载了宁波与外界的航运往来:“上海充当了宁波所有其他货物的分配中心。这是由于某些商品……如丝织品,当地商人更愿意到上海这一较大的市场上去收购,因为在那里他们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它强调,宁波“85%的贸易是在沿海进行的,由两艘轮船每日在宁波与上海之间往返运输”。《1911年度贸易报告》指出:“本口岸的航运分两个方面,一是在宁波与上海之间,另外就是在宁波与邻近城镇之间。”有学者指出:虽然,宁波作为一个远洋贸易中心的重要性下降了,但它又作为一个区域中心而繁荣起来。

随着中外贸易的增长和沪浙间经济联系的增强,1908年5月,虞洽卿、严信厚等联络绍兴帮人士在上海创建宁绍商轮公司。公司额定资本总额为100万元,每股银圆5元,计20万股,总行设在上海,在宁波设有分行,又在上海、宁波等国内15个主要商埠及日本横滨设立代收股款处。至同年10月,第一期股本已实收23.9284万元,按商律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正式选举虞洽卿为总理,方樵苓、严子均为协理,具体经办此事,又选举叶又新等11人为董事,成立董事局。宁绍商轮公司“宁绍、甬兴”两轮行驶甬申航线。1910年8月12日《申报》报道:“谓宁绍公司开办至今,经营极为发达,而两轮之坚固,船上招待之勤慎,实为他公司所未有,洵我宁绍人之福也。兹届一年,遏胜欣幸。”

 

保险激流显身手

——加快保险业务机构拓展。宁绍商轮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保险部,兼营保险业务,总部设立在上海江西路59号。保险部首任经理乌人尧。1923年,在叔父方樵苓的举荐下,方椒伯担任了宁绍商轮公司的董事长,加快了保险业务机构拓展的步伐。1930年,宁绍商轮公司在宁波设立保险部,代理人纪育鸿,代理处设立在药局巷5号;宁绍商轮公司、中国通商银行宁波分行经理余润泉、陈筱宝和苏安卿等人。地址先后设立在宁绍商轮公司、宁波老外滩江北岸玛瑙路公裕行和开明街第一弄等处。主要经营水火险业务,保费年收入约有2万元。

——提携保险人才。1929年,胡詠骐回国,宁绍商轮公司聘任胡詠骐为保险部经理。在胡詠骐精心经营下,1932年至1933年平均年收入保费为规银33万余元。1933年6月和1934年1月,胡詠骐分别参与了华商联合保险公司和中国船舶保险联合会的发起和组建工作。胡詠骐不仅仅为宁绍水火保险公司,也为中国保险行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倡议并创建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宁绍商轮保险部改组而来。1935年,由方椒伯、乐振葆、袁履登等倡议,将保险部与宁绍商轮股份有限公司脱离隶属关系,改组为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150万元,共6万股,每股25元。方椒伯任董事长,总经理初为胡詠骐兼任,后为袁履登。主要经营水险、船壳险、汽车险等业务。总公司设在宁波路86号。改组后在宁波、杭州、温州、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九江、汉口、长沙、天津、烟台、青岛、营口、嘉兴、海门等地设立了代理处。1935年,经方椒伯和他人提议,将宁绍水火保险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1936年收入保费为法币28.9万元,分保佣金为2.9万余元。1942年,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华商联合分保集团。抗日战争胜利后,注册登记为宁绍产物保险公司。1947年5月,增资为1亿元。上海解放后,经核准继续营业,聘吴诗清为总经理。该人曾私设暗账和放佣等事情受过处分,后经查获依然违法经营。1951年1月被上海市军管会金融处训令“永久停业”。

——担任各业保险经理处主席。为提倡华商保险事业起见,上海市各业公会联合各业领袖,组织各业保险总经理处,于1932年12月25日在上海商社召开了创立会。据1932年12月26日《申报》报道:到会发起人,王晓籁、王延松、方椒伯、郑澄清、叶家兴、骆清华、陆文韶、马少荃、郑泽南、张一尘、谢仲乐、陈松源、邵宝兴、吕岳泉、俞国珍、葛杰臣、陆凤竹、姚式文、董汉槎等三十余人。公推方椒伯为主席。当由主席报告筹备经过情形,并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监。用票选法,选出方椒伯等二十三人为董事,姜麟书、邬志豪、张玉墀、许廷佐、金润庠、屠开征、余华龙等七人为监察。

——创办上海各业保险总经理处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保户投保之时,既无审慎抉择之认识,出险而后,又乏申诉保障之机关,以致剥夺由人,法益莫保”。1933年2月10日,方椒伯、王延松等人在汉口路石路口绸业大楼二楼投资创办了上海各业保险总经理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一方面提倡华商保险,挽回利权;一方面保障保户利益,代办手续。此物此志惟在服务社会,裨益人群。公司董事长为王延松,总经理方椒伯,副经理叶家兴、包镜第。主要开展以下三项业务:“经理人寿、水火、车意外等各种保险;代保户办理因受灾所生之一切手续;答复关于各种保险之询问及研究。”

——积极倡导推进中国再保险业。华商保险公司付出的巨额再保险费,严重影响民族保险业的利益和资本积累,甚至危及生存。一些华商保险公司为了摆脱困境,增强对巨额业务的承保能力,开始走联合经营道路。各家保险公司把超过自留额的部分汇集起来,按各公司的实力再分配承受份额,不仅增强了对巨额业务的承保能力,而且每家公司业务所得数倍于前,实现了平等互惠、共同得益。

中国再保险先锋

1930年2月,朱葆三的华安水火保险公司,虞洽卿、方椒伯的宁绍商轮公司保险部,太平保险公司,通易信托公司保险部等机构相继参加四行联合总经理处,并由此改名为“中国联合保险总经理处”。参加的公司签订了联合分保协定,接受巨额分保业务。这是中国第一家具有独立性质的、由民族保险公司组成的再保险经营机构,是中国再保险发展的历史起点。

1941年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进占上海租界,勒令英美保险公司停业清理,同时切断欧美邮电通信,以致华商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再保险关系完全停止。华商保险公司不愿与日本保险公司签订分保契约,纷纷自愿联合,组建华商分保集团,主要形成了大上海分保集团、太平分保集团、久联分保集团、五联分集集团、十五联分保集团、华商联合分保集团等6个分保集团,参加公司达80家。宁绍水火保险公司加入华商联合分保集团,积极推动了国内再保险的发展。

——积极倡导宣传发展华商保险业。1933年7月,方椒伯在《宁波旅沪同乡会月刊》第125期发表《提倡华商保险告经济界与国人》一文,呼吁:“保险事业既为一种尽量为社会服务之事业,又可为调剂金融、建设社会经济之唯一枢纽,其与社会事业之密切,不言可喻。希望国人认清对象,极度提倡与推展,借以挽救国内经济之崩溃,此亦救国运动中一重要工作也。”1933年10月,方椒伯在《人寿季刊》第3号发表《提倡华商保险及团体职工保险之重要》一文,认为,“吾国保险事业,纯为外人操纵,过去数十年中,所谓保险一事,几成为帝国主义经济榨取之利器。表面上观之,似已迟钝,一究其实,未必尽然。即如以保险事业而论,我国人经营之保险公司,固已日新月异。然群众心理,尤多信仰外商,利权外溢,莫此为甚,言念及此,曷胜感慨”,充分表达了方椒伯忧国忧民的思想。

方椒伯积极倡导发展团体职工保险,他认为:“又如团体职工保险,尤为社会所需要,盖吾人服务社会,如无保障,自不能安于所业。至劳工神圣,平日只依赖其每日操作所得之工资维持一家衣食,如一旦病老失业或不幸残伤死亡,职业上既发生危险,则彼之父母妻孥顿失赡养,且将流为饿俘,一家生活不能安全,推而至于社会国家,亦将整个蒙其影响。所以欲谋社会安宁,使服务者能享安乐,非竭力提倡团体职工保险不可。”

1950年,宁绍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致方椒伯毛笔信札附封。

参考文献

1.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编,宁波金融志第一卷P301,中华书局出版,1996年4月第1版;

2.《申报》,1933年2月7日;

3.叶奕德、吴越、朱元仁主编,中国保险史,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史编审委员会,中国金融出版社;

4.颜鹏飞、李明炀、曹圃主编,中国保险史志1805—194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作者系保险历史学者)

 

 


人物春秋

方椒伯:华商金融事业的先驱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6-11

□王珏麟

方椒伯(1885-1968),名积蕃,字椒伯,浙江宁波镇海骆驼桥桕墅方村(今属镇海区骆驼镇)人。曾任旅沪宁波同乡会会董、上海总商会副会长、上海银行公会会董、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董事、宁绍轮船公司董事长、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宁波镇海方氏家族是镇海大族,族人大都经商,都是由商业而钱业,兼营其他行业。经营领域广泛,包括沙船业、钱业、纺织业、药业、糖业、银楼、绸缎、棉布、药材、南货、渔业、书业、房地产业等,是上海实业界翘楚之一。方氏家族以上海为重心,旁及杭州、宁波、绍兴、汉口、南京、沙市、宜昌、湖州、镇海各地。

方椒伯祖父方性斋,在沪经商起家,上海人称之为“七老板”。方性斋承前启后,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开拓进出口贸易,并在上海置有大量房产,如:敦仁里、敦安里、敦和里、敦顺里……当时沪上流传“半城房屋都姓方”。父亲方崇年则为前清举人。


方椒伯

出身名门的金融才俊

方椒伯是方家的第四代代表人物。1885年11月25日,方椒伯生于宁波镇海桕墅村。6岁入私塾读书,8岁丧父,在私塾读书至17岁,应科举考试未中。18岁那年,他随叔父方樵苓赴上海继承祖业,往返沪甬间。

1905年,方椒伯集资在家乡创办培玉学堂,自任校长。并兼任宁波溪海公学校长、宁波教育参事会参事。辛亥革命光复上海时,参加中华民国协济会,协筹军需。1912年,就读伍廷芳主办的上海民国法律学校,攻读法律。1915年,转学至梁启超主办的上海神州政法专门学校。1917年毕业后获律师证书,仍从事商业经营。

1918年,受北京东陆银行之聘,任该行上海分行经理。兼任上海四明公所和四明医院董事。1919年“五四运动”后,参与发起上海各业同业公会和各地旅沪同乡会组成的上海各公团联合会,任会长。随之发表通电,反对上海总商会发出的违反民意的中日直接交涉归还青岛的主张,致使总商会正副会长引咎辞职,遂闻名于沪上各界。同年与人创办中国毛绒厂。

1920年,参与筹建全国第一家成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董事。改组上海股票商业公会。同年任上海银行公会会董,上海总商会会董兼商务公断处处长、副会长,宁波旅沪同乡会会董、常务理事及会务主任等职。

1922年,与秦润卿、薛文泰等人集资创办上海大有余榨油厂,任董事长。这是方氏家族投资工业之始。自1922年起连任两届上海总商会副会长,主持日常会务工作四年。任职期间,方椒伯每天上午准时到位于今河南北路、北苏州路的上海总商会办公,批阅公牍甚为精细,遇有秘书所拟之稿,有欠妥处,即亲自动笔修改。待会务公事办毕,再去位于十六铺小东门的中国通商银行分行等处办理行务(受傅筱庵之聘,出任中国通商银行上海南市分行经理,同时辞去东陆银行职务)。四年如一日,不论严寒酷暑从未间断。此后方椒伯在反对曹锟贿选总统、军阀争夺上海的齐卢之战、五卅惨案各类事件中发挥过一定作用。1923年,方椒伯兼任宁绍轮船公司董事长、上海公共租界华人纳税会理事长、上海总商会副会长。1924年,为整治上海苏州河,发起组织吴淞江水利协会,任会长。

1930年起多次当选上海市商会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1932年辞去中国通商银行南市分行经理后,以从事律师业务为主。同年12月担任各业保险经理处主席。1933年2月10日,任上海各业保险总经理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935年,倡议并创建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1937年“八·一三”淞沪开战后,上海租界难民麇集,方椒伯时任宁波旅沪同乡会会董兼会务主任,自愿负责“筹划救济各地来沪避难同乡”,设立难民收容所10处,后又由同乡会出面分批免费遣送同乡难胞20多万人返甬。不久,全市性的“上海难民救济协会”成立,方椒伯任该会副秘书长兼劝募主任,经手募集捐款1000余万元,接济难胞11万余人。1939年,伪上海市长傅筱庵多次邀其出任市府秘书长等职,被方椒伯拒绝。抗战胜利后,除执行律师业务外,致力于经营大有余榨油厂及办理同乡会劝募事务。同时兼任上海复旦大学校董、中华职业教育社监理事、宁波通运长途汽车公司董事、上海渔市场商股常务理事、上海鸿安轮船公司及各业保险经理等职。到1948年止,曾担任多处厂商的法律顾问,专办非诉讼案件,凡经其调解,当事人都免于诉讼。

1955年起连任3届上海市政协委员。1956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民革上海市委委员。1968年病逝于上海。

义无反顾投身保险

英国驻甬领事《1905年度贸易报告》记载了宁波与外界的航运往来:“上海充当了宁波所有其他货物的分配中心。这是由于某些商品……如丝织品,当地商人更愿意到上海这一较大的市场上去收购,因为在那里他们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它强调,宁波“85%的贸易是在沿海进行的,由两艘轮船每日在宁波与上海之间往返运输”。《1911年度贸易报告》指出:“本口岸的航运分两个方面,一是在宁波与上海之间,另外就是在宁波与邻近城镇之间。”有学者指出:虽然,宁波作为一个远洋贸易中心的重要性下降了,但它又作为一个区域中心而繁荣起来。

随着中外贸易的增长和沪浙间经济联系的增强,1908年5月,虞洽卿、严信厚等联络绍兴帮人士在上海创建宁绍商轮公司。公司额定资本总额为100万元,每股银圆5元,计20万股,总行设在上海,在宁波设有分行,又在上海、宁波等国内15个主要商埠及日本横滨设立代收股款处。至同年10月,第一期股本已实收23.9284万元,按商律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正式选举虞洽卿为总理,方樵苓、严子均为协理,具体经办此事,又选举叶又新等11人为董事,成立董事局。宁绍商轮公司“宁绍、甬兴”两轮行驶甬申航线。1910年8月12日《申报》报道:“谓宁绍公司开办至今,经营极为发达,而两轮之坚固,船上招待之勤慎,实为他公司所未有,洵我宁绍人之福也。兹届一年,遏胜欣幸。”

 

保险激流显身手

——加快保险业务机构拓展。宁绍商轮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保险部,兼营保险业务,总部设立在上海江西路59号。保险部首任经理乌人尧。1923年,在叔父方樵苓的举荐下,方椒伯担任了宁绍商轮公司的董事长,加快了保险业务机构拓展的步伐。1930年,宁绍商轮公司在宁波设立保险部,代理人纪育鸿,代理处设立在药局巷5号;宁绍商轮公司、中国通商银行宁波分行经理余润泉、陈筱宝和苏安卿等人。地址先后设立在宁绍商轮公司、宁波老外滩江北岸玛瑙路公裕行和开明街第一弄等处。主要经营水火险业务,保费年收入约有2万元。

——提携保险人才。1929年,胡詠骐回国,宁绍商轮公司聘任胡詠骐为保险部经理。在胡詠骐精心经营下,1932年至1933年平均年收入保费为规银33万余元。1933年6月和1934年1月,胡詠骐分别参与了华商联合保险公司和中国船舶保险联合会的发起和组建工作。胡詠骐不仅仅为宁绍水火保险公司,也为中国保险行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倡议并创建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宁绍商轮保险部改组而来。1935年,由方椒伯、乐振葆、袁履登等倡议,将保险部与宁绍商轮股份有限公司脱离隶属关系,改组为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150万元,共6万股,每股25元。方椒伯任董事长,总经理初为胡詠骐兼任,后为袁履登。主要经营水险、船壳险、汽车险等业务。总公司设在宁波路86号。改组后在宁波、杭州、温州、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九江、汉口、长沙、天津、烟台、青岛、营口、嘉兴、海门等地设立了代理处。1935年,经方椒伯和他人提议,将宁绍水火保险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1936年收入保费为法币28.9万元,分保佣金为2.9万余元。1942年,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华商联合分保集团。抗日战争胜利后,注册登记为宁绍产物保险公司。1947年5月,增资为1亿元。上海解放后,经核准继续营业,聘吴诗清为总经理。该人曾私设暗账和放佣等事情受过处分,后经查获依然违法经营。1951年1月被上海市军管会金融处训令“永久停业”。

——担任各业保险经理处主席。为提倡华商保险事业起见,上海市各业公会联合各业领袖,组织各业保险总经理处,于1932年12月25日在上海商社召开了创立会。据1932年12月26日《申报》报道:到会发起人,王晓籁、王延松、方椒伯、郑澄清、叶家兴、骆清华、陆文韶、马少荃、郑泽南、张一尘、谢仲乐、陈松源、邵宝兴、吕岳泉、俞国珍、葛杰臣、陆凤竹、姚式文、董汉槎等三十余人。公推方椒伯为主席。当由主席报告筹备经过情形,并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监。用票选法,选出方椒伯等二十三人为董事,姜麟书、邬志豪、张玉墀、许廷佐、金润庠、屠开征、余华龙等七人为监察。

——创办上海各业保险总经理处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保户投保之时,既无审慎抉择之认识,出险而后,又乏申诉保障之机关,以致剥夺由人,法益莫保”。1933年2月10日,方椒伯、王延松等人在汉口路石路口绸业大楼二楼投资创办了上海各业保险总经理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一方面提倡华商保险,挽回利权;一方面保障保户利益,代办手续。此物此志惟在服务社会,裨益人群。公司董事长为王延松,总经理方椒伯,副经理叶家兴、包镜第。主要开展以下三项业务:“经理人寿、水火、车意外等各种保险;代保户办理因受灾所生之一切手续;答复关于各种保险之询问及研究。”

——积极倡导推进中国再保险业。华商保险公司付出的巨额再保险费,严重影响民族保险业的利益和资本积累,甚至危及生存。一些华商保险公司为了摆脱困境,增强对巨额业务的承保能力,开始走联合经营道路。各家保险公司把超过自留额的部分汇集起来,按各公司的实力再分配承受份额,不仅增强了对巨额业务的承保能力,而且每家公司业务所得数倍于前,实现了平等互惠、共同得益。

中国再保险先锋

1930年2月,朱葆三的华安水火保险公司,虞洽卿、方椒伯的宁绍商轮公司保险部,太平保险公司,通易信托公司保险部等机构相继参加四行联合总经理处,并由此改名为“中国联合保险总经理处”。参加的公司签订了联合分保协定,接受巨额分保业务。这是中国第一家具有独立性质的、由民族保险公司组成的再保险经营机构,是中国再保险发展的历史起点。

1941年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进占上海租界,勒令英美保险公司停业清理,同时切断欧美邮电通信,以致华商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再保险关系完全停止。华商保险公司不愿与日本保险公司签订分保契约,纷纷自愿联合,组建华商分保集团,主要形成了大上海分保集团、太平分保集团、久联分保集团、五联分集集团、十五联分保集团、华商联合分保集团等6个分保集团,参加公司达80家。宁绍水火保险公司加入华商联合分保集团,积极推动了国内再保险的发展。

——积极倡导宣传发展华商保险业。1933年7月,方椒伯在《宁波旅沪同乡会月刊》第125期发表《提倡华商保险告经济界与国人》一文,呼吁:“保险事业既为一种尽量为社会服务之事业,又可为调剂金融、建设社会经济之唯一枢纽,其与社会事业之密切,不言可喻。希望国人认清对象,极度提倡与推展,借以挽救国内经济之崩溃,此亦救国运动中一重要工作也。”1933年10月,方椒伯在《人寿季刊》第3号发表《提倡华商保险及团体职工保险之重要》一文,认为,“吾国保险事业,纯为外人操纵,过去数十年中,所谓保险一事,几成为帝国主义经济榨取之利器。表面上观之,似已迟钝,一究其实,未必尽然。即如以保险事业而论,我国人经营之保险公司,固已日新月异。然群众心理,尤多信仰外商,利权外溢,莫此为甚,言念及此,曷胜感慨”,充分表达了方椒伯忧国忧民的思想。

方椒伯积极倡导发展团体职工保险,他认为:“又如团体职工保险,尤为社会所需要,盖吾人服务社会,如无保障,自不能安于所业。至劳工神圣,平日只依赖其每日操作所得之工资维持一家衣食,如一旦病老失业或不幸残伤死亡,职业上既发生危险,则彼之父母妻孥顿失赡养,且将流为饿俘,一家生活不能安全,推而至于社会国家,亦将整个蒙其影响。所以欲谋社会安宁,使服务者能享安乐,非竭力提倡团体职工保险不可。”

1950年,宁绍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致方椒伯毛笔信札附封。

参考文献

1.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编,宁波金融志第一卷P301,中华书局出版,1996年4月第1版;

2.《申报》,1933年2月7日;

3.叶奕德、吴越、朱元仁主编,中国保险史,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史编审委员会,中国金融出版社;

4.颜鹏飞、李明炀、曹圃主编,中国保险史志1805—194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作者系保险历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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