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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保险试点 期待以点带面

发布时间:2021-06-22 08:18:3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彭守一 李青青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试点保险公司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试点期限暂定一年。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6家险企参与试点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保险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养老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巩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有利于培育“长期投资长期回报、价值投资创造价值、稳健投资合理回报”的成熟理念;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需要。

《通知》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交费方式、积累期和领取期设计、保险责任、退保规则、信息披露、产品管理等作出规范,并明确了在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资本要求等方面的监管支持政策。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通知》要求试点保险公司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保险产品,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探索建立符合长期经营要求的销售激励、风险管控和投资考核机制。尤其是要坚持依法合规、突出养老功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对试点情况将密切关注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平稳有序发展。对此,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日后全国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一是要创新思维。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宣传发动和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保险优势,高标准严要求,集中人员、时间、内容,专题研究,早准备,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规范发展。

二是要创新谋划。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并严格按《通知》要求报送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试点启动后,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通知》规定如实按时向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和试点地区银保监局报送进展情况。

三是要创新机制。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统一领导,严密组织,科学安排,有的放矢,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资源投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成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经营团队,完善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经营相适应的治理架构、管理模式、考核体系和风险管控要求等。

四是要创新开展。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结合试点地区情况和自身实际,立足消费者需求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审慎开展经营,加强合规管理,做好消费者保护,始终守住风险底线。同时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五是要创新监管。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所在地的银保监局要严格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和指导工作,密切关注业务发展态势,切实加强业务监管,及时总结、动态评估试点经验,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作者单位:泰康人寿保险江苏分公司)


搞好保险试点 期待以点带面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6-22

□彭守一 李青青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试点保险公司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试点期限暂定一年。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6家险企参与试点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保险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养老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巩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有利于培育“长期投资长期回报、价值投资创造价值、稳健投资合理回报”的成熟理念;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需要。

《通知》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交费方式、积累期和领取期设计、保险责任、退保规则、信息披露、产品管理等作出规范,并明确了在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资本要求等方面的监管支持政策。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通知》要求试点保险公司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保险产品,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探索建立符合长期经营要求的销售激励、风险管控和投资考核机制。尤其是要坚持依法合规、突出养老功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对试点情况将密切关注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平稳有序发展。对此,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日后全国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一是要创新思维。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宣传发动和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保险优势,高标准严要求,集中人员、时间、内容,专题研究,早准备,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规范发展。

二是要创新谋划。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并严格按《通知》要求报送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试点启动后,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通知》规定如实按时向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和试点地区银保监局报送进展情况。

三是要创新机制。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统一领导,严密组织,科学安排,有的放矢,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资源投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成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经营团队,完善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经营相适应的治理架构、管理模式、考核体系和风险管控要求等。

四是要创新开展。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结合试点地区情况和自身实际,立足消费者需求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审慎开展经营,加强合规管理,做好消费者保护,始终守住风险底线。同时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五是要创新监管。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所在地的银保监局要严格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和指导工作,密切关注业务发展态势,切实加强业务监管,及时总结、动态评估试点经验,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作者单位:泰康人寿保险江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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