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太平保险实际掌门人丁雪农:太平“守望者”(三)

前文:

原太平保险实际掌门人丁雪农:太平“守望者”(一)  

原太平保险实际掌门人丁雪农:太平“守望者”(二)  

□林振荣

人世沉浮难料,命运流转不利

用“因人成事,因人废事”来形容掌门人周作民丁雪农与太平的关系,似乎是贴切的。太平的成功崛起,仰赖周作民丁雪农等高级职业经理人的协力同心,但当民族危难关头,决策者出现方向偏差,对公司带来未知的损害时,职业经理人其实很受伤,命运却并不一定掌握在自己手中,或者大义凛然选择离职带着遗憾出局,或者选择委曲求全,麻木不仁,别无他路。

周作民乃“金融诡才”,精于纵横之术,他长袖善舞,周旋于各派势力之间,左右逢源,抗战期间或许是留日学生背景让他政治态度暧昧,与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等汉奸保持私谊,故落得“灰色银行家”之骂名。丁雪农身不由己,领命在上海租界指挥沦陷区太平集团各地分支行,也不免受环境所迫,与日伪保险业界周旋,绝处觅生,整个沦陷时期,太平保险除了海外和大后方西南地区分支机构业务尚可维持外,其他分支机构的业务均遭受重创,员工大量流失。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寇端着刺刀进入上海租界,乘机对英美法敌对国的企业下手,财产没收,外籍职员统统关进集中营,切断了孤岛与欧美的联系。出于保全太平保险的念头,周作民在孤岛沦陷的当天,决定致电欧美各分保公司立即取消分保契约。这是世界保险业中前所未见的创例,欧美分保公司均认为事出非常,无法提出抗议,然而太平保险在欧美的信誉自此一落千丈。分保出路,是世界保险业消化承保溢额的最好办法,失去分保依靠,若遇巨灾大额理赔,保险公司可能因付不出赔款而倒闭。故当董事会对此提出质疑,丁雪农满腹冤屈,不能自辨,无法做出满意的解释。为摆脱困局,1942年2月,丁雪农联合宝隆、大业等保险公司组成“太平分保集团”,到7月,成员公司扩大至19家。但这个临时应急办法,只能解决一部分困难,万一发生巨额赔款,没有国际分保后援,其赔款来源仍集中在上海筹措,并非稳妥之法。

日伪政权攫取英美法敌国在上海的保险地盘后,狼子野心昭然若揭,由东京海上、日产火灾海上、三菱海上、明治火灾、大仓火灾日本海上、日本火灾、帝国海上、神户和朝日等十余家保险机构联合创立了“东京火灾海上再保险株式会社”,企图把上海保险业置于其掌控之下。但由于国人反日情绪高涨,多方抵制,使其无法拓展业务,不得不改变策略:由东京海上、三菱海上、明治火灾、大仓火灾等日本公司找上门来磋商条件,威逼利诱太平保险公司与之合资,创办一家华商名义的保险公司,采取中国惯用的名称“通惠水火保险公司”命名(图26),专营再保险。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太平保险既然不想被扼杀,无奈与日伪势力合作,唯有与狼共舞而苟且偏安。

图26 通惠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国叁拾贰年壹仟股

据日文《大陆新报》报道:日中“计划互相提携,合办通惠水火保险公司(为中国法人),资本1000万元(中储券),兹已得到国民政府(注:汪伪)之特许,定于(1943年7月)20日在黄浦大楼开业。查该公司之出资比例,华商为51%,日方为49%;公司中之一切行政,将由中国方面任要员经营之。”相关资料显示,通惠的高层为:董事长周作民,常务董事丁雪农、和田义正(东京海上上海支店长),董事唐寿民(交通银行董事长)、吴震修(中国银行董事长)、叶扶霄(大陆银行协理)、黄浴沂(中南银行总经理)、铃木祥枝(东京海上社长)、龟田俊藏(三菱海上社长)、门野重九郎(大仓火灾会长)、谷井一作(东京海上常务)。监察人:饶韬叔(国华银行常董)、朱如堂(上海银行总经理)、朱博泉(中国工业银行经理)、八卷连三(明治火灾社长)、小三内信(三菱银行上海支店长)等。总公司设在上海外滩18号,主营华商保险同业和日商水火险的再保险业务。除太平保险公司外,知晓它的亲日背景的华商保险公司均与之疏远,业务上甚少往来(注5)。

丁雪农还情非得已连任了三届“上海特别市保险业同业公会”理事会主席,承担类似“汪伪维持会”性质的保险行业自律责任。这段经历,成了他职业生涯中不光彩的一页,清誉受损。受此牵连,抗战胜利后他常常受人诘难,被舆情攻讦为经济汉奸,犯有附逆罪,这让他无法辩白,在彷徨苦痛中挣扎。不堪汉奸声名的侮辱,心底的隐痛始终无法释怀,让他沉默寡欢,之后的职场生涯开始走背运,郁郁不得志。

革故鼎新,开拓中国保险业的先锋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保险界,华商与洋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政府监管缺位,市场混乱,弊端丛生,保险行业声誉受到严重损坏。客观上呼唤有行业领袖牵头改革与创新,迫切需要强化同业公会机构的自律机制,来维护全行业的声誉形象及整体利益,期待制定出共同遵守的“业规”约束行业游戏,规限全行业各公司个体行为,发挥联络同业感情,化解保价纠纷,共谋抗衡外商之作用。

时势造英雄,早在1931年10月,丁雪农就当选了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执行委员(图27),协理会务,而1935年10月公会改选时,丁雪农更是当选常务委员,进入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三人领导核心圈,丁雪农与胡詠骐均属真正有远大志向的行业领袖,他们共同擘划,领航上海保险业的革故鼎新,由于上海实际上是当时中国保险业的中心,故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的创新举措,在全国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图27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职员名表(1936年)

丁雪农与胡詠骐在保险公会及“保联”共事近十年,他俩惺惺相惜,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互相引为知己挚友,当1940年初胡染疾不能理事时,丁代理主席主持会务(图28),11月胡不幸辞世时,丁撰写了“悼胡詠骐先生”(图29)的文章,高度评价了胡的丰功伟绩,缅怀了胡为民族保险业奋斗的短暂一生,并义无反顾接替理事会主席一职,继承遗志,努力去实现胡先生未竟的保险复兴事业。

图28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会务报告册

图29 丁雪农悼胡詠骐文章

参阅当年的《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报告册》和《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会议录》1938年从“会务概况”的真实记载中不难看出,丁雪农与胡詠骐联袂拍档,不辞辛劳,团结华商保险同业,提整精神,凝聚力量,在与洋商保险业的抗争中,取得巨大进展和成果。丁雪农“在保险公会里,关于促进同业业务的建议特别多,像划一火险佣金、限制火险保价折扣一事,主张最力,建树不少,上海保险市场能始终保持佳况,他的功绩是不可泯灭的”。

只撷其中的两件公会改革举措加以简要分析,从中一窥丁先生的丰功伟绩:

其一、丁先生当选“保险业法及保险法委员会”委员,被推选为公会代表赴京晋谒各部院,面陈业界意见,与政府交涉有关印花税、营业所得税等问题,替会员公司争取政府的公正待遇。1934年12月8日,国民政府公布了《印花税法》,共四章24条,包括三类共35个税目,并制定了执行细则,定于1935年9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保险单被列为第一类商事产权凭证,适用税率为“按保额每千元贴花2分,超过之数不及千元的按千元计贴。每件保额不满千元的免贴”。印花税由财政部征收,印花税票由财政部监制,并指定机关发行,通用全国。上海华商保险界反应强烈,认为此举“于国家之税额增收有限,而影响于本业之弊害实多”,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保障,华商保险同人发起了减低保险单印花税运动。为此,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特推定宋汉章、丁雪农、徐可升、胡詠骐、朱如堂、项馨吾、汪叔梅等代表先后赴京晋谒各部院,面陈一切”,经数度吁求呈请“当以实收保费为原则,以轻税率而顺商情”,立法院始有“允酌予减轻”之说(注6)。1936年,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向立法院吁请人寿保险免征所得税:“按国民有纳税之义务,苟无害以民生,而有裨于国计,自无不乐于输将。今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对于与国计民生最有关系之保险费与保险金,未经明白规定准予免征所得税,似与提倡奖励之旨未能符合,不得不仰恳钧院赐予修正”(注7)。为此丁先生还在《保险季刊》创刊号上发表了“所得税与遗产税下的寿险问题”的专文。经过保险界的再三力争,财政部终给出批复:“投保寿险人领受保险金,超过投保费用总数者,超过部分,即与储蓄利息所得相等,自应按照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税率课税。”可见完全免征的目标虽然没有达到,但政府还是做出了一定的妥协和让步。

其二、丁雪农作为公会执行委员和修正火险保价出席代表,与洋商公会代表谈判,在划一火险折扣,举办火险经纪人登记及拟定火险实价,还有统一火险公证人之委托办法的出台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以往华商洋商火险营业保价互异,规章不同,各自为政,不利于行业发展,经过与外商谈判,成立了囊括华商和外商火险公司在内的上海市火险联合委员会,协调统一了火险费率和条款,限制了外商保险公司对华商保险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另外,火险保户出险以后,其损失之评估,“向由各公司自由委托公证人担任,惟遇同一险务由数公司共同承保时,因各公司所请公证人之不一,而发生保额较小之公司,为讨好保户起见,尽先以高折扣赔偿之事态,致使保额较大之公司,缺少考虑机会,不能不一律赔偿,以维信用,尤以外埠出险时为甚。公会有鉴于此,特规定统一委托办法,以资救资”。其办法如下:“不论华洋公司,如遇外埠出险,一律须立即以电话通知公会,由公会查明有关之公司,就中以保额最大之公司,即为该事件之领袖公司,所有担任估计损失之公证人,亦由其间酌委托,其他有关之公司,须一律遵照,不得参差。此项办法实施以来,成效甚著”(注8)。

同业公会利于业界发展的改革还有许多,丁先生热心参与其中贡献才智:

——争取华洋共保分保平等。洋商公司历来蔑视华商公司,凡洋商已保的业务,不承认华商有共保之权,即便数额小也不同意。凡华商公司承保的业务,有溢出自己所订限额时,洋商公司肯不肯接受其余额分保,完全看心情,百般挑剔。以上两个问题,乃系华洋公司间的平等问题,还有各种业规的国民待遇非歧视问题,如保险费率的划一问题等等,华洋公司开会时屡有争执。丁雪农与朱如堂、冯佐芝一起被公推为出席华洋联合委员会的华商代表,身兼创会委员,几经交涉,据理力争,终于打通或取消障碍,刊行《上海火险保价规章》,其规定各保险公司都得遵守,如发生争端均需遵照中国法律处理。这样,实际上否定了外商的领事裁判权,取得初步胜利。“对于华洋同业间的合作,也极力奔走联络,所以才会有今日的收效,洋商方面对他极为钦折”。

——争取保险单使用中文。起初华商公司的保险单必须用英文印制,否则洋商方面不予接受分保。其中最要紧的是英文保险单“第二十一条问题”,条款规定,凡保户与公司有争议时,一切以保单中的英文条文解释为准。以上两条牵涉到国家文字与主权,经多方申辩,华商公司才获得使用中文的权利,至于第二十一条,则很久以后洋商才同意删除。在这许多交涉中,丁雪农不但供应商议会场条件,而且多方建言献策,贡献有价值的评论,有些文件还是丁亲自起草的。经过这些商讨以后,洋商对于华商公司不敢再行歧视。

——1936年5月27日,丁雪农与胡詠骐、徐可陞一起被业界公推为出席上海市商会的保险业代表,参加了6月20日召开的上海市商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组织上海市商会检私委员会,领导各业协助政府查缉私货以维国库而利工商;健全商人组织(同业必须加入公会,公会必须加入商会),催请政府迅予实行工业统制等议案。当年9月丁被公会推举为参加兵险公约委员会会议的业界代表,与外商上海火险公会签订《上海兵险公约》,约定为可能发生的战争危害提供安全保障。

——提倡保险学识及对精研业务的支持。1935年8月3日,中国第一家保险学术机构——中国保险学会在上海静安寺路华安大厦成立,丁雪农系发起人之一,当选为首届常务理事(图30),并提议中国保险学会会所常设于江西路太平保险公司内,以实际行动鼎力支持。该组织的首要宗旨是“研究保险学理促进保险事业”,决议先行组织出版委员会,8月17日“举行出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决出版半月刊,由丁雪农主持之,出版季刊,由张明昕主持之,而丛书与小册,则由罗北辰负其全责,其余保险消息之传布,则责令刘聪强担负”(注9),决意出版保险刊物和汇编保险资讯,为实现理想鼓与呼,“故我保险事业之必将与日俱进,可以预卜”。按照章程,中国保险学会成立一年应召开会员年会,丁雪农被公推为筹备委员,匡扶资助中国保险学会1936年9月19日假座上海市银行公会举办第一届年会。1936年10月12日,丁雪农高票当选中国保险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图30 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名录

1946年7月5日在上海成立的中华民国保险商业同业公会,属于全国保险行业联谊机构,能当选理事长即成为全国领袖,其时最深孚众望、呼声较高的当属丁雪农和中国保险公司董事长宋汉章。但对这一职权觊觎已久势在必得的却是官场小人、保险政客罗北辰,他以中央信托局人寿保险处经理、中国再保险公司董事长的公开身份,还凭借国民党上海市金融特别党部常务委员的背景,依恃社会局政治权势,为争权逐利不择手段。为阻挠竞争对手,他施展两面三刀伎俩,采取吓诈刁横损招,软硬兼施,首先威胁丁雪农说,你长期在沦陷区做公会主席,有“私通日伪嫌疑,不宜再行主持公会工作”,讥讽其是“汉奸”。丁雪农摄于危势,只好选择退出。继又对宋汉章劝诫不要与其竞争,强调“双方身份悬殊”,如果我罗某落选公会理事长是无所谓的,倘若“大板”(业界同仁习惯尊称宋汉章为“宋大板”)选不上将会累及声名。其实,宋、丁两人深知罗北辰的人品底细,不屑与其相争。从而罗北辰轻易登上理事长“宝座”,俨然以保险业领袖自居。小人当道,弄权逐利,保险业众人“敬而远之”不愿合作,当面点头应付,背后嗤之以鼻,由于国民党政权岌岌可危,统治土崩瓦解,保险市场秩序极度混乱,所以这个联合会没有发挥什么作用。

非常时期的犹豫顾虑,患得患失

到1946年以后,因物价飞涨,民生凋敝,经济崩溃,保险业绩滑坡,太平的运营日感窘迫,职员原来的优厚工资收入变得入不敷出,生活困难,当太平保险职工在中共上海地下党的影响下,为了争取改善生活提高工资待遇,联合丰盛、天一保险的职工两次掀起罢工斗争,丁雪农作为总经理,代表资方利益,被迫派员接受劳资谈判,强调公司面临的诸多困难,适当做出让步接受职工提出的部分条件,“胡萝卜加大棒”并施,分化瓦解罢工队伍。到恶性通货膨胀爆发后,百物腾贵,保险业崩盘,职员怠工事件频发,丁雪农内外交困,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加上抗战时期在重庆设立的太平渝总经理处戴自牧,以业绩最佳为由企图取而代之,后院起火,疲于应付。为了止损和摆脱危机,无奈采取裁员来缓解压力扭转颓势,又招致了职员的抗议斗争,这几次处理劳资关系危机的经历使他对职工会的群众组织产生了偏见,也对共产党的群众运动心有余悸,有所忌惮,从而最终左右了他后来出走香港台湾的选择。

1947年底1948年初之际,全面内战烽火燃起,保户对法币金圆券已完全失去信心,即使有投保意向,也只愿以外币保额投保和计算赔款。于是,几家官僚资产背景的以及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改以银元、美金和港币承保。太平分保集团也曾于1948年7月1日组织了包括22家成员公司的外币业务集团,于艰危时世中勉力支撑,直到1949年5月上海解放时解散。

1948年秋,迫于东北已全境解放、淮海战役拉开帷幕的逼人形势,丁雪农开始对太平总公司做应急部署,一方面将资金抽逃香港,另一方面准备对所有职工发放一笔遣散费宣布公司解散,旁观国共两党争斗结果,相机行事。

这一时期,丁雪农对古玩收藏产生了浓厚兴趣,亦有人说他是替避祸上海的叔父丁敬臣购买。丁敬臣与日本人合作,晚节不保,沦为经济汉奸,战后短暂出任青岛财政局长,在肃奸运动中被人检举附逆而获刑五年,便行贿政法要员八亿元试图买得自由身,此事经媒体记者揭露,“青岛丁敬臣案”轰动全国,后因国民党内部复杂的派系利益斗争,最终受庇护而从轻发落。丁敬臣入狱未久,便以“经商等保外候审,兼医疾病”为由,跑到上海,隐居林森中路123号公寓中。

许多上海金融实业界的大亨惶惶不可终日,房屋不动产崩盘贬值,珍贵古玩因保值升值优势受追捧,纷纷抢购以备携带离沪避祸,或流浪香港台湾,或逃亡欧美。上海古董商、原“六公司”之一的洪玉琳即受丁雪农委托,北上北平收购明清官窑珍贵瓷器,与国宝“永乐甜白釉梅瓶”有了瓜葛:当时法币贬值厉害,珍贵古玩交易改用黄金,不再说值多少钱,而说多少条(一条十两)黄金。大古玩商岳彬的“永乐甜白釉梅瓶”索价一百两黄金,约定“一个星期为限,拿十条来我交货,过期不候。”洪玉琳点头同意,然后立即拍电报请丁雪农通过银行拨交十条黄金。没承想,战乱年代,金价飞涨,银行汇兑出了纰漏,十天才办完手续。等洪拿着十条黄金取货时,岳彬以洪不守信用,约定时间已过为由表示东西不卖了,这成了京沪古玩界传诵多时的逸闻旧事。

共谋新生,参与组建民联分保交换处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为了使私营保险公司彻底摆脱对欧美保险公司的依赖,改造其依附性、买办性,上海军管会金融管理处经征求大多数公司同意,决定采取断绝与外商的分保联系,以“国营公司领导支持和私营公司自愿参加”为原则,通过组建集团分保联合机构之办法,集中处理再保险难题。(图31)因此,1949年7月20日,47家华商私营保险公司筹建“民联分保交换处”,公推丁雪农为主任委员,董汉槎、毛啸岑、孙广志为副主任,聘任唐雄俊为经理(图32),民联的办事机构就附设在太平保险公司内。规定凡成员公司将其溢额全部上交,按约定份额再接受其他成员公司的相互分保业务。民联分保交换处是上海解放后工商业领域最早创立的一个联营机构,它的出现,扭转了华商保险公司媚外心态,增强了华商保险业的自强自信,同时为私营保险公司的进一步公私合营做了有益尝试。


图31:《大上海(分保)集团月报》(创刊号)


图32:“民联分保交换处新春年历片”(正面)(“年年保险岁岁平安”1951年)

1950年元旦,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令》,这是新政府首次发行的国家公债,用于抑制通胀,回笼货币,稳定物价。首期公债预期发行二亿分,华东区负责推销四千五百万分,而上海即承担了三千万分的推销重任。承销如此巨额、以实物为计算标准的公债,对于处于百业凋敝百废待兴的上海,绝非易事。1月5日,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上海市推销委员会成立,全市范围推选63名委员,丁雪农与毛啸岑以上海市保险商业同业公会和“民联分保交换处”领导人的身份被列为保险业界的总代表,当选推销委员。推销委员会分配给工商界的二千七百万总推销任务,再具体分配到二百数十家行业公会,金融业公会遂以“认购公债,功在人民,利在自己”为宣传口号,协助推销和宣传,收到了显著效果,以1月17日的当场二百零六万三千八百六十分的超额认购数成为全市推销过程中的耀眼亮点。有赖于丁雪农等的周密擘划组织,保险业界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热情,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使同业公会超额完成了公债推销任务。有记载报道,金融业方面还涌现出一位受到全市表彰的积极分子:以六个月的薪金认购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1年下半年,中央人民政府出台“限制、利用、改造”主导政策,上海25家私营华商保险公司开始酝酿合并,丁雪农借口赴香港分公司视察一去不归,同年11月大陆的太平保险集团被公私合营,1952年丁又追随叔父去了台北,出任台湾太平产物保险公司总经理,港台等地的太平机构延续着太平的微弱火种。随着海峡两岸政治对垒势若水火,丁先生因选择去台湾,备受大陆业界诟病,其实丁雪农为太平隆重而来,为太平悄然而去,是中国保险历史无法绕开的人物,功过任由后人评说。曾经在《中国保险历程》上刊登过一张保险先辈们五十年代中期在台北的合影,照片里的丁先生虽华发不再,却依然精神矍铄(图33)。


图33:保险精英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在台北的合影(左1为丁雪农,左3为史带)

到1956年,服从国家关于保险业的整体战略部署,太平保险将国内业务全部移交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移师海外,专营境外业务,承担起促进国际贸易、创收外汇资金的任务,太平品牌黯然,实际上成为隶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模较小的海外分部。直到1999年受命全面控股原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所有境外经营性机构,更名中保集团后东山再起,逐步发展为中国保险业跨境综合经营的保险集团。2001年重新进军国内市场。2009年6月29日,中保集团宣布正式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的名义办公,开始启用“中国太平”品牌,重续前缘。再过十一年,太平保险将迎来百年诞辰,中国保险业将拥有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百年老店,值得国人期待。 (完)

注5:《通惠水火保险公司营业报告》(1943年),见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81—1—86。

注6:《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1935年报告册》,第24~25页。

注7:《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呈立法院文(吁请免征所得税)》,《人寿》,第15号,1936年10月10日出版,第25~26页。

注8:“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会务概况”《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报告册》

注9:“最近一年之中国保险业”(《中国保险年鉴》1936版第一章)

 

主要参考资料:

《从太平保险公司到太平洋保险公司》(王伯衡)

《所得税与遗产税下之寿险问题》(丁雪农著《保险季刊》,第1卷第1期,中国保险学会1936年9月出版,第8页)

《胡先生与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丁雪农著,见《胡詠骐先生纪念册》,第6页,1941年。

《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四十八辑)》

《全国金融机构一览》(中央银行稽核处编印/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增订版)

《上海金融业概览》(联合征信所编/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出版)

《最近上海金融史》(徐寄庼编辑发行/中华民国十五年十一月一日初版)

《上海金融志》(洪葭管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7月第一版)

《中国保险年鉴1937年》(中国保险年鉴社沈雷春)

《中国保险史》(中国保险学会编/中国金融出版社发行/1998年9月第一版)

《中国保险史志(1805—1949)》(颜鹏飞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9月第一版)